时代财经|恒泰证券再收罚单,内控不严成主因


作者:时代财经 兰烁
时代财经|恒泰证券再收罚单,内控不严成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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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图虫创意)
恒泰证券再收罚单 , 状况颇不安宁 。
7月2日晚 , 证监会网站通报 , 因存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 , 包括协助资金分配划转 , 协助“垫资开户”等问题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泰证券”)被证监会点名 。
7月3日 , 时代财经采访人员多次致电恒泰证券北京营业部 , 电话未能接通 。
据时代财经了解 , 本次通报是今年以来恒泰证券收到的第4次罚单 , 此前均因内部管控不严等问题分别受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及广东证监局的相关警示处罚 。
不久前的4月 , 恒泰证券刚刚与天风证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后者拟以总价不超过45亿元收购恒泰证券29.99%的股权 。 易主落定 , 罚单却送上了门 , 恒泰证券如何向投资者交待?
垫资开户被通报 , 或临重大处罚
恒泰证券此次何故被通报?
证监会称 , 经查 , 2018年上半年 , 恒泰证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几大问题 , 包括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 , 包括协助资金分配划转 , 协助“垫资开户”、规避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 , 协助放大两融授信额度;将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等 。
此外 , 证监会表示 ,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决定对恒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后者应于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 同时应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刘全胜、余安义、陈褘杰、陈建功等人进行内部经济问责 , 并向内蒙古证监局书面报告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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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监会官网信息)
时代财经了解到 , 早在2015年 , 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 , 其中第六条明确提到“严格执行证券账户实名制规定 , 严禁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出借证券账户、垫资开户等行为” 。
7月3日 , 一位券商从业者向时代财经分析 , 从券商角度看 , 目前国内符合实际开户条件的投资者人数相对有限 , 出于开展业务需要 , 有些券商通过向投资者账户单日转移资金的方式 , 达成开户标准 。
值得注意的是 , 恒泰证券“踩雷” , 与其自身的内控不严密切相关 。
内控不严 , 今年已被罚4次
时代财经查询得知 , 恒泰证券成立于1988年 , 前身为内蒙古证券 , 主要从事证券经济业务 , 2015年10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 证券简称为恒投证券 , 股票代码为1476.HK 。
2019年财报显示 , 恒泰证券实现营业收38.47亿元 , 比上一年增加83.23%;实现归母净利润7.41亿元 , 较2018年增长209.96% 。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 , 2018年度98家证券公司总资产排名中 , 恒泰证券位列54 , 可视为扎实的中等生 。
时代财经|恒泰证券再收罚单,内控不严成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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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恒泰证券2019年财报)
然而 , 内控不严导致罚单频现 , 是恒泰证券的“硬伤”所在 。
6月16日 , 广东监管局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6号)显示 , 当事人陈树雄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城新西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 , 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的行为 。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陈树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此前的5月17日 , 恒泰证券被证监会出示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 , 最终以责令整改、予以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告终 。 处罚告知书中提到 , 恒泰证券业务人员以公司某资金项目为名 , 向客户说明配资买卖股票名称以及配资利率等条件 , 涉及36个账户及多只股票 。 同时 , 恒泰证券的机构交易部相关人员余安义、陈维杰、张超三人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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