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一点为生活|要求公证跟女友闹掰:房子只写她名字,过分么,男子首付110万买婚房

男子首付110万买婚房 , 要求做公证跟女友闹掰:房子只写她名字 , 过分么
从恋爱到结婚整个过程 , 必须是彼此信任才可以走下去 , 如果两个人真正在一起 , 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 那婚后肯定会产生很多矛盾 , 就比如婚前财产 , 有些人在买婚房的时候 , 就是为了防止离婚 , 会选择只写自己一个人名字等等 , 也就说因为这些事情 , 影响着彼此的感情 。
最近在职业论坛看到这样一个热门的帖子 , “男子首付110万买婚房 , 要求做公证跟女友闹掰:房子只写她名字 , 要求过分么” 。 到底怎么回事?
简单一点为生活|要求公证跟女友闹掰:房子只写她名字,过分么,男子首付110万买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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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一位男网友在网上吐槽 , 说自己跟女友已经相恋一年多了 , 现在是准备结婚 , 所以打算买婚房 , 房子已经看好了 , 首付需要130万 , 我自己出了110万 , 女方出20万 , 因为还没有领证 , 然后房子只写女朋友一个人的名字 , 主要是用她的购房资格 , 我社保交在外地暂没有转回来打算 , 现在我担心婚后发生矛盾 , 所以要求买房后做公证 , 却没想到女友生气跟自己闹掰 , 请问要求做个公正过分吗?
其实要求公正不过分 , 但是会伤感情 。 孰轻孰重 , 外人不能给你定夺 , 还是自己权衡 , 但是换位思考 , 如果男友跟我提这个 , 可能连婚也不想结了 , 毕竟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 以后就算感情破裂 , 不过这还是防万一 , 所以彼此还是应该好好商量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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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一点为生活|要求公证跟女友闹掰:房子只写她名字,过分么,男子首付110万买婚房】对此网友纷纷说出自己看法:
有网友说:买房就是冲着结婚去的 , 谁冲着买下来就卖了 , 想的简单什么 。 我只是陈述事实 , 我们的房子也买了一年多了 , 种种原因也还没领证 。 我表达的只是 , 我作为女方的角度 , 并不会想着侵占房子 。
还有网友说:无法评判 , 但我觉得过分的 , 如果是我就心寒了 。 我有两个本科室友 , 她们两年硕 , 男方三年 , 工作后男方出首付买房 , 女方先还贷款几个月 , 之后一起还 , 没结婚 , 写的是女方的名字 。 如果非要公正的话 , 以后结了婚也是处处防备 , 不如不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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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网友说:婚姻法可是改了的 , 你们都没注意吗 , 婚前财产就是个人的 , 莫以自己的善 , 来衡量人性的恶 , 当然万事美好最宜 , 当下人太浮躁 , 有些人动不动就觉得过不下去 , 想离婚 , 凡事说清楚 , 不然她不出资 , 写你名字吧 , 这样更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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