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上交所:特定债券卖方应匿名发布转让公告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日电上交所3日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债券竞买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 通知明确了不得进行竞买转让的情形 , 要求卖方原则上应于竞买日前3个交易日通过上交所向市场匿名发布《特定债券竞买转让公告》 。

中新经纬|上交所:特定债券卖方应匿名发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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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资料图
据介绍 , 通知所称竞买转让 , 是指债券持有人作为卖方(以下简称卖方)发布转让公告 , 在限定时间内按照确定的竞买成交规则 , 将债券出售给最优应价的单个或者多个投资者的转让方式 。
通知明确 , 特定债券拟进行竞买转让的 , 应当权属清晰 , 并具备一定的市场转让需求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 不得进行竞买转让:特定债券发行人已进入破产程序;特定债券因卖方与发行人已达成偿付协议等原因 , 不具备同等权利义务事项或风险特征;特定债券存在被司法冻结等权利瑕疵;其他可能导致特定债券不适于竞买转让的情形 。
通知要求 , 卖方应当做好投资者组织工作 , 事先了解潜在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申报意向 , 结合相关债券的前期成交价格和市场估值 , 合理确定竞买转让的价格区间 , 确保竞买转让平稳有序进行 。 卖方原则上应于竞买日前3个交易日通过上交所向市场匿名发布《特定债券竞买转让公告》并向上交所提交《特定债券竞买转让要素表》 。 卖方拟取消或变更此次竞买转让的 , 应当于转让开始前通过上交所向市场发布相关公告 。
【中新经纬|上交所:特定债券卖方应匿名发布转让公告】通知同时明确 , 投资者拟参与竞买申报的 , 应当符合上交所对于受让特定债券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 , 并办理上交所债券担保品处置平台权限相关手续 , 登录处置平台参与竞买申报 。 已经获得处置平台合格报价团资格的机构可以直接参与竞买申报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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