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头的喜鹊|法律写作中的数字,你用对了吗?( 二 )


2.2 用于编号的数字
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 , 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 , 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
例如
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公民身份号码、行政许可登记编号之类 。
2012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确指出“成文及发文日期中的数字改用阿拉伯数字” 。
2.3 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
现代社会生活中泛起的事物、现象、事件 , 其名称的书写形式中包含阿拉伯数字 , 已经广泛使用而稳定下来 , 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
例如
5G、12·4国家宪法日 。
3. 应该用汉字数字的情况及用法
3.1 非公历纪年
干支纪年、农历月日、历史朝代纪年及其他传统上采用汉字形式的非公历纪年等等 , 应采用汉字数字 。
例如
万历十五年;正月初五 。
3.2 概数
数字连用表示的概数、含“几”的概数 , 应采用汉字数字 。
例如
三四个月、三四十岁、万分之几等 。
3.3 已定型的含汉字数字的词语
汉语中长期使用已经稳定下来的包含汉字数字形式的词语 , 应采用汉字数字 。
例如
星期一、八路军、四个意识、 五位一体等 。
4. 两可的情况
假如表达计量或编号所需要用到的数字个数不多 , 选择汉字数字仍是阿拉伯数字在书写的简洁性和辨识的清晰性两方面没有显著差异时 , 两种形式均可使用 。
例如
第3条(第三条);3倍(三倍);100多个划定(一百多个划定);违法20余次(二十余次);第25页(第二十五页) ;120周年(一百二十周年);下昼4点40分(下昼四点四十分)等 。
假如要凸起简洁醒目的表达效果 , 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假如要凸起庄严典雅的表达效果 , 应使用汉字数字 。
例如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 因为这类会议的重要性 , 形式上体现庄严典雅的风格 , 就不写为“13届全国人大3次会议”) , 同理“六方会谈” , 不写为“6方会谈” 。
但是 , 同样的内容在不同载体也不同 , 好比一部应用类的法律图书中为了便于读者查询 , 法条顺序的写作可以用“第5条、第6条” , 但是判决书作为很庄严的法律文书 , 写作时要用“根据某法第五条、第六条……” 。
这在《立法技术规范(一)》种也有体现:
“11.数字的使用11.1序数词、比例、分数、百分比、倍数、时间段、春秋、人数、金额 , 以及表示重量、长度、面积等计量数值的数字 , 均用汉字数字表述 。 示例:宪法的修改 ,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 ”
另外 , 在法律写作中 , 为防止篡改 , 可同时采用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 , 且汉字数字大写 。 如:货款为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 。
在两可的情况下 , 不管用阿拉伯数字仍是汉字数字 , 统一场合泛起的 , 应坚持“同种别同形式” 。 即 , 假如两数字的表达功能种别相同(好比都是表达年月日时间的数字) , 或者两数字在上下文中所处的层级相同(好比文章目录中同级标题的编号) , 应选用相同的形式 。 反之 , 假如两数字的表达功能不同 , 或所处层级不同 , 可以选用不同的形式 。
例如
“第一章、第二章” , 不写为“第一章、第2章”;而第二章的下一级标题可以用阿拉伯数字编号:2.1、2.2……
02
数字形式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1. 阿拉伯数字的分节
为便于阅读 , 四位以上的整数或小数 , 可采用千分撇和千分空的方式来分节 。 整数部门每三位一组 ,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 。
需要留意的是 , 用千分撇的情况 , 小数部门不分节;用千分空的情况 , 从小数点起 , 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 , 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 , 即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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