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轰动遂溪县江洪镇的拿起埋伏杀人案的定罪讨论

1998年12月27日发生在遂溪县江洪镇姑寮圩的一起凶徒埋伏袭击江洪镇挟仔村村长曾某一案中 , 凶徒首先是预谋埋伏突然袭击挟仔村村长 , 在其路过的道路设伏 。 姑寮圩是案发第一现场 。 当时 , 多人阻拦被威胁 , 甚至有的被凶徒打伤 。 而受害人当时多处骨头已经被打断 , 脑袋被砸破昏迷 。 按故意伤害罪的犯案手段等此时应该停止 , 凶徒应该散去 。 而然并不是 , 他们顾来车辆把挟仔村村长绑架运至英楼塘村荒山中继续殴打 。 据受害人回忆称 , 当他在第一现场昏迷后被凶徒用冷水泼醒 , 绑架到荒山后被残酷地施以酷刑 。 凶徒拷问一句受害人则残忍地敲碎受害人一根骨头 , 拷问一句又敲打一根手指……直到全身多大七处粉碎性骨折 , 腰骨三节以上变形 。 最后凶徒马刀准备割喉 。 在散失的照片中还有受害人被轻割喉的痕迹 。 后来 , 凶徒抛弃受害人在荒山沟中并用树叶掩盖 。幸得受害人亲戚苦苦寻找得以救回性命而落下终身残疾 。 可是当时却只有轻伤的法医鉴定 。 凶徒无一被捕 , 22年案件没有立案材料 。至此 , 重点是如何判定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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