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检察院|评论丨检察官称“受贿不办事是底线”,挑战了阳光司法的底线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评论丨检察官称“受贿不办事是底线” , 挑战了阳光司法的底线
“司法机关当中 , 收受贿赂不办事 , 正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 。 ”近日 , 在辽宁盘锦市一桩虚假诉讼罪庭审现场 , 有检察官说出以上言论 , 引起广泛关注 。
盘锦市检察院|评论丨检察官称“受贿不办事是底线”,挑战了阳光司法的底线
本文插图

庭审现场 截图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当视频在网络传播时 , 笔者是惊诧的 , 甚至怀疑其真假 。 可视频有明确来源 , 具体案件也很快被媒体证实:庭审现场视频显示该案案号为(2020)辽1104刑初90号 , 分别于6月10日、6月12日、6月13日进行 。
也许是检察官发言被曲解 , 掐头去尾的这句话 , 或许有前因后果呢?毕竟 , 语境是决定语义的重要因素 。 但从不断更新的信息来看 , 这话的确出自检察官之口 。
据报道 , 在6月12日的庭审中 , 辩护人提到了一份判决书:“我另外要指出的是 , 如果说别人帮他去疏通关系 , 为什么他这个案子还败诉了呢?”大洼区检察院的孙旺检察官接着回应称 , “在我们的司法机关当中 , 收受贿赂不办事 , 正是说明了相关的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 。 否则 , 我们就有另外的判决书 , 就是相关院长、副院长的行受贿 , 向法庭出示了 。 ”
在普通人眼中 , 官员(尤其是司法官员)收受贿赂是对道德底线的突破 , 不管受贿人有没有为行贿人办事 。 而在行贿人眼里 , 也不能容忍“收钱不办事” 。 这么干 , 不但突破了普遍人的道德底线 , 还突破了行贿与受贿这组对偶犯罪的内部规则 。
对于此事 , 盘锦市检察院29日下午核实了情况 , 并发布声明称:经了解 , 滕德荣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涉及到原民事诉讼中有关司法人员于2015年2月退回了贿赂款 , 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 但在庭审辩论中 , 检察官没有准确表述这一事实 , 发表意见明显不当 。
如此看来 , 真相确实是司法人员收了贿赂 , 后来又退了款 。 从法律的角度 , 只要是接受贿赂 , 就已经触犯了刑法的底线 , 借口“收受贿赂不办事”更是自作聪明的愚蠢 。 而检察官虽在庭审中未“准确表述”事实 , 但其言论传递出的价值观令人错愕 。
在盘锦市检察院的声明中 , 有“责成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对此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的决定 。 对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 , 也已展开了调查 。 这是一个积极的进展 。
这些进展 , 与舆论的关注有关 , 更与庭审公开紧密相联 。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 。 正因为有了庭审公开 , 我们才能如此轻易地“围观”这一检察官的庭审言论;也正因为有了庭审公开 , 我们才能轻易地查证这些言论并不是被误读或被曲解 。
盘锦市检察院也表示 ,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全体检察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 , 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 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 笔者认为 , 有这些还不够 , 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提高到多高 , 也别忘了底线价值观更重要 。 如果一个司法官员的“底线”划错了 , 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越高 , 反而可能越“危险” 。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王琳(法律学者)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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