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汕头|喝酒起口角 结伙打伤人



IN汕头|喝酒起口角 结伙打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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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8】
2016年3月28日5时许 , 犯罪嫌疑人张某彬、张某斌、王某斌等人在龙湖区大北山路一酒吧消费期间 , 碰到当事人张某森、杨某林、陈某建等人也在该酒吧喝酒 。 因为双方是旧相识 , 张某森等三人来到张某彬、张某斌的吧台一起喝酒 。 在聊天过程中 , 张某彬与张某森发生口角 , 张某彬先动手殴打张某森 , 后被酒吧服务员和朋友劝阻 。 张某森、杨某林、陈某建准备离开酒吧时 , 因为担心受到张某彬一方报复 , 杨某林走进酒吧厨房中拿来一把菜刀 , 陈某建则随手拿走酒吧内的一把T型金属拖把用以防身 。 三人行至五月花酒吧后门时 , 与张某彬、张某斌、王某斌等人再次相遇 , 双方发生打斗 , 杨某林被对方打致轻伤 , 张某森、陈某建则受轻微伤 。
案件发生后 , 龙湖警方开展立案侦查 , 经细致排查 , 掌握到犯罪嫌疑人身份 , 警方随后开展追捕工作 。 2018年4月22日 , 办案民警循线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斌(男 , 20岁) , 4月28日又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张某彬(男 , 34岁) , 9月10日 , 犯罪嫌疑人王某斌(男 , 23岁 , 均潮州市饶平县人)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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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 , 龙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 , 判处犯罪嫌疑人张某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犯罪嫌疑人张某彬有期徒刑十个月 , 犯罪嫌疑人王某斌有期徒刑九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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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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