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涉毒人员子女帮扶 呼吁多部门联动( 四 )


王艳丽在女子大队做了9年干警 , 说自己见到了人生百态 , “吸毒对家庭长年累月的伤害很难恢复 。 ”有些人感情变得很淡漠、麻木 , 和家里几乎处于失联状态 。
新华强戒所经常有离婚官司的庭审 。 教育科科长郭葆青说 , 第一次、第二次吸毒还能得到谅解 , 到后面只能离婚 , 所以经常有法院到所里开庭 。 “与父母、妻子关系紧张是常态 , 但是子女是他们的软肋 。 ”
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六大队副大队长李芸总结 , 尤其像孙莉这样独自抚养子女的戒毒人员 , 她们未成年孩子多数被送往福利院 , 由国家代管 。 由于家庭的不完整和爱的缺失 , 她们会尤为牵挂、思念子女 。 “这可能是一种本能 , 再怎么样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 。 ”
作为戒毒警察 , 做的是墙内的工作 , 对涉毒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帮扶却事关矫治工作 。 “家庭、小孩都是影响她们戒毒的因素 , 我们就想着怎么能帮助她们 , 让她们安心地在这里矫治、顺利完成戒断 , 健健康康地出去 。 ”李芸说 , “帮扶工作一是本职工作所在 , 二是人道主义 。 ”
然而 , 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赋予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戒毒人员失管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 , 工作开展多因个案而起 。
这让帮扶工作有时晦暗难明 。
李芸坦言 , 有时候帮扶需要多方协调、投入过多警力 。 就拿孙莉为例 , “为了找到小豪 , 我们既要与福利院联系 , 又要与公安局联系 , 还要与法律援助、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 , 民警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去交涉 。 有时候和有关部门联系 , 不能得到友善、平和的对待 。 ”
“我们第一次去探望小豪的时候 , 因为程序问题 , 没能见成 , 第二次通过多方联系沟通才成功了 。 ”李芸说 , 这些事情其实属于“工作之外、情理之中”的工作 , 有些人不愿多管 , 表示没权利管 , 推脱不清 , 这时候民警的工作热情也会被消耗 。
郭葆青也表示 , 戒毒警察本职工作是墙内事情 , 四川将戒毒工作融入脱贫攻坚、融入社会治理体系、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但所内警力有限 , 很多事情我们也无能为力 。 ”
对此 ,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呼吁 , 一是从全国、全系统工作实际出发 , 相关部门参与制定一套多部门共同联动帮扶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制度体系 , 建立公安、司法、民政、财政、教育、卫生、扶贫移民、妇联、团委、关工委等多部门联席制度 , 统筹多方人财物共同参与此项工作 。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 , 建立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脱管失控未成年子女帮扶制度 。
帮扶工作的现实问题
除了建立帮扶制度 , 更多的现实问题也在影响着帮扶工作 。
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帮扶办主任罗淮忠介绍 , 三水所和东莞市、佛山市、云浮市、茂名市开展“所地合作帮扶工作站” , 目前 , 在以上地区 , 已经合作建立了18个工作指导站 。
但帮扶工作的具体落实跟地方财力有很大关系 。 “像佛山现在社工帮扶比例可以达到30:1 , 30个解戒人员就配有一个专职社工 。 但有些地方 , 一个镇都配不到一个社工 。 有的地方政府脱贫的任务都很重 , 想要全面铺开这些工作 , 财政支撑不起来 , 心有余力不足 。 ”
在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周利看来 , 对涉毒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还有更深层次的顾虑——帮扶的尺度在哪里?
她解释道 , 凉山州是毒品的重灾区 , 戒毒所帮扶的对象都是涉毒家庭 , 但是有一些非涉毒的家庭也很困难 。
“如果我们对涉毒家庭帮扶的力度过大 , 或者是很频繁去帮扶 , 一定程度上在其他的村民中造成不好的影响 。 对于奉公守法的家庭 , 他们是不是会觉得不太公平?涉毒的家庭为什么反而能得到更多资源?”
周利认为这都是帮扶工作中要考量的 , 注意度的把握 , 尽量不给地方政府添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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