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正能量|十年欠款惹积怨 河南灵宝法院调解促和谐


2020年6月20日 ,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 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本是生意合作伙伴关系 , 2007年合伙期间 , 刘某从陈某处借款4万元 , 并向陈某出具借条一份 。 2020年6月 , 陈某将刘某诉至灵宝法院 , 要求刘某偿还所借的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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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送达通知书后 , 陈某与刘某均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 庭审中 , 刘某辩称 , 陈某诉称的4万元并非借款 , 而是合伙期间陈某的出资款 , 并向法院提交了二人的合伙协议 。 承办法官陈法官询问刘某“既然你称是合伙投资款 , 那为什么你要向陈某出具借条?” , 刘某回答不上陈法官的问题 , 也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 , 但刘某坚称不同意还款 。
【中原正能量|十年欠款惹积怨 河南灵宝法院调解促和谐】庭后第二天 , 陈法官来到刘某家里 , 想通过给刘某做工作来促成案件调解 。 最终 , 陈法官法理上告诉刘某 , 出具借条就已经存在法律效力 , 又从情理上告诉刘某“你们二人是朋友 , 又是生意合作伙伴 , 你既然承认确实收到了这4万元 , 并且也向陈某出具了借条 , 就应当讲诚信 , 向陈某还钱 , 通过法庭来调解结案 , 还不伤害二人的朋友关系” 。 经过陈法官情理上、法理上的分析 , 刘某认可陈法官的意见 , 同意向陈某还款 , 陈某看到刘某的诚意之后也立即表示愿意作适当让步 , 要求刘某偿还38000元即可 。 最终该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 (苏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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