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驶区域、降低保有量……多地严管电动自行车

多地出台政策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管理 , 限制行驶区域、降低保有量
“限电令”能否破解城市交通管理难题?
近日 , 福州市区不少电动自行车的车头或车尾处 , 统一换上了醒目的黄色号牌 。 这是依据去年10月福州市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 , 交管部门对现有或新购电动自行车采取的更换或登记上牌措施 。
数量不断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多发 , 引发市民对道路安全与交通秩序的担忧 。 目前除福州外 , 国内已有厦门、深圳等多个城市出台相关政策 , 亦有浙江、江苏等省份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管理 。
越发严格的“限电令”之下 , 能否破解城市交通管理的难题?
减少保有量 限制出行范围
接送孩子、上班通勤、菜场采购……在福州市区经常出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 。 数据显示 , 福州市民采用步行和自行车、电动车出行的占60.1% 。
“主要是方便 。 ”在福州一家文旅公司工作的白领小林告诉采访人员 , 尽管自己已购置汽车 , 但平时上班她仍选择电动自行车出行 。
近年来 , 福州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 。 目前 , 仅四城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就达到210万辆 , 而现有城区道路仅可承载通行需求的15%~35% , 电动自行车数量远超道路负荷 。 同时 , 长期以来福州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道抢道、违规载人等交通乱象频发 , 安全隐患突出 。 2019年前10个月 , 福州就查处了85.8万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
去年10月 , 福州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 , 指出2024年以后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 使用3年以内的电动车补偿900元 , 领取后不得购买新电动车 , 6个月内未更换新号牌不得上路 。 因疫情影响 , 换牌时限延长至今年6月9日 。
减少保有量、限制出行范围 , 是不少城市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的主要思路 。 厦门市从2007年开始对电动自行车采取区域限行 , 岛外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岛内 , 岛内电动自行车也不得在部分主要道路行驶 。 深圳市从2012年开始将城市快速干道、主干道等区域划定为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 , 并逐步扩大限行范围 , 至2019年基本将城市所有快速干道、主干道划定为电动自行车禁行区域 。
据官方介绍 , 这些城市经过上述措施 , 交通秩序明显优化 , 也减少了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
新国标 新号牌
去年4月 ,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 在此之前 , 我国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标准已实施近20年 。 新国标规定 ,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 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
福州市《通告》提出 , 免费换发新式号牌 ,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 , 取消电动车带牌销售 , 新注册电动自行车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
换牌前夕 , 采访人员走访福州福飞南路上的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时 , 发现所售车辆已全部更新为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 一位销售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在此之前 , 库存“超标车”受到部分市民欢迎 , 有的车辆价格甚至上涨了几百元 。 “旧款‘超标车’车身大、电池容量大 , 载人坐得更稳当 , 车辆最大时速可以提升至50公里 , 实用性强 。 ”
当前 , 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自行车穿梭在街头“与时间赛跑”的画面已成为常态 。 有骑手向采访人员介绍 , 想要实现一天内送餐骑行的续航 , 往往会多配几块电池及时更换 。 然而 , 因抢单超速驾驶、违反交通规则 , 也使得外卖骑手交通事故发生率占比越来越高 。
针对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 , 福州市《通告》中提出 , 实行单列号段管理 , 号牌总量按照企业已缴纳社保的服务行业路面一线员工实有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因工作需要确需申请的 , 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核准需求后 , 企业统一购车、统一办理 。
绿源电动车董事长倪捷公开建议 , 对于一般消费者 , 电动自行车只是其日常出行的需要 , 这部分产品就要严格符合新国标的重量、速度规定;而针对外卖、快递等一些特殊行业 , 也应该满足其合理诉求 , 允许企业生产、销售相应的电动摩托车产品;对于有骑行需求的特殊行业从业者 , 则必须要求其具有骑行电动摩托车的相应资质 。
合理分配路权 提高安全意识
不少城市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区域、降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治理思路 , 也引发了一定争议:电动自行车为什么要给汽车让路?
有观点认为 , 限制电动自行车背后涉及的是城市路权问题 , 根治非机动车道拥堵 , 需要纠正路权分配的偏差 。 非机动车道被压缩、侵占 , 这也是电动自行车频频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建议 , 在城市道路规划方面 , 可以考虑在条件合适的地方 , 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 , 在路权上给电动车以分配和保障 。
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 , 亦有观点认为 , 提高驾驶人的驾驶水平和安全守规的意识 , 比限制数量更为重要 。 江苏、浙江两地通过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 不仅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等方面进行规范 , 也提出了佩戴安全头盔等安全通行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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