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孕妻遭公司辞退丈夫发帖维权 反被诉名誉侵权判赔5000元并公开道歉( 二 )


麒麟公司出具的返岗通知
3天后 , 麒麟公司向李女士做出了解聘通知 。 原因是“在收到返岗通知书后 , 李女士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公司报到 , 被视为无故旷工自动离职” 。 同时 , 李女士还被要求支付由于怠工、旷工造成的公司损失共计13万余元 。
不过 , 按李女士丈夫刘先生的说法 , 2018年9月26日妻子就返回了公司 , 但“当天门卫依然不让她进” 。 当晚7时许 , 妻子还曾给马先生发去短信并拨打电话 , 但都没有回应 。
2018年11月8日 , 平度市当地仲裁部门给出了仲裁结果 , 认定了李女士的部分申请 。 但李女士和公司均表示不服 , 并在之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 李女士请求法院确认其与麒麟公司的劳动关系、确认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 同时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及约定的工作岗位 , 且不能因为怀孕而被用工歧视 。
该案于2019年3月、11月 , 分别经山东平度市人民法院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 。 最终法院认为 , 不能认定李女士无故不去上班 , 麒麟公司的解聘行为缺乏事实依据 , 解聘行为违法 。 法院同时要求麒麟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 并结合哺乳期 , 合同期限应延迟到哺乳期结束 。
在李女士诉麒麟公司劳动纠纷案中 , 青岛中院认为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违法
按照法院认定事实 , 李女士在合同期内的2019年2月9日生产 。 而刘先生认为 , 依照法律规定的1年哺乳期 , 合同应到2020年2月8日终止 。
发帖为妻子维权
丈夫被反诉名誉侵权
2020年6月22日 , 刘先生告诉红星新闻 , 尽管此次劳动纠纷诉讼最终赢了 , 但却没能得到履行 。 “她拿着判决书去上班 , 还是不让进 , 最终没能回到公司上班 , 确认的劳动关系存续之间的待遇也没有拿到 。 ”
目前 , 刘先生正在对后续的赔偿金问题另起诉讼 , 要求公示支付工资及赔偿金近3万元 。
然而 , 就在李女士诉麒麟公司获得胜诉之时 , 丈夫刘先生也遭到了对方的起诉 。 裁判文书显示 , 山东市平度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5日对麒麟公司副总马先生的起诉进行了立案 。
马先生在起诉中称 , 自2018年9月15日以来 , 刘先生一直对其进行造谣、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 并在多个微信群内散播“马副总人渣、草包”等侮辱性言论 , 多次制止无果 , 其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
马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刘先生停止名誉侵犯 , 并在媒体公开道歉 , 同时承担制止侵权产生的各种费用10000元 , 及精神损失抚慰金10000元 。
对此 , 刘先生告诉红星新闻 , 当初在妻子被辞职后 , 自己确实曾在一些微信群里发帖 , 主要信息为麒麟公司违法用工的行为 , “大体内容就是企业解聘、克扣工资、强制加班、违法调岗等” , 所涉及的微信群也都是小区居委会之类的 , 在社交空间上与马先生从业的公司群是没有交集的 。 同时 , 刘先生称 , 发帖也是因为麒麟公司本身存在过错 , 自己是“为了给妻子维护正当权利” 。
刘先生同时称 , 自己发帖并没有虚构和捏造事实 , 尽管确实提到“马副总” , 但没有提及马先生的具体姓名 , 且“并没有侮辱马先生先为‘草包’、‘人渣’等的内容” 。
不过 , 据2018年9月29日平度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刘先生确有在微信群发布“马副总人渣、草包”等侮辱性言语 , 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的违法行为成立 , 而被处于行政拘留5日 。
对此 , 刘先生认为 , 该行政处罚“本身就存在诬告陷害 , 警方在调查及取证中存在违法问题” , 因此他并不认可 。 据悉 , 刘先生曾对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 但均未获支持 。
一审判定不构成侵权
二审被判支付5000元赔偿金
红星新闻记者从法院判决文书中看到 , 刘先生被诉名誉侵权案经历了法院一审、二审 , 而两次得到的结果截然相反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