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早知道|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八项机制助推金融司法协同治理



要闻早知道|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八项机制助推金融司法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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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早知道|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八项机制助推金融司法协同治理】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因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 , 聚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 积极推动司法和金融深度融合 , 创新成立金融审判法庭 , 牵头组建霍林郭勒市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 , 推动构建党委统筹领导、行政监管与司法规制衔接协同、行业组织促进规范调解的金融法治治理格局 。 通过八项工作机制推进金融司法协同治理工作 , 高效解决金融借贷纠纷 , 依法处置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 切实形成规范有序的金融运行体系、依法高效的金融矛盾化解体系、有效管用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 为金融事业健康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
金融借贷类案专审工作机制 。 组建金融、借贷类案审判团队专司审理金融借贷纠纷 , 通过推行诚信诉讼告知、非诚信行为司法制裁、借贷及相关事实真相延伸调查、放贷主体违法违规信息梳理等举措 , 实现依法高效化解纠纷、全面推进金融风险综合治理 。
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 由中国人民银行霍林郭勒市支行牵头 , 成立金融纠纷行业调解组织 , 每家金融机构至少选任一名调解员入驻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金融纠纷调解室 , 开展涉金融案件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工作 。 经过调解 , 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 , 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 由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 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 提升金融调解的权威性 。
金融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 以人民法院审判信息数据系统为基础 , 不断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管理和分析研判 。 对案件信息反映出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发送司法建议 , 对审判中发现的利用非法集资资金进行民间借贷、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融资担保和投资公司及信息中介公司等超范围非法从事放贷业务、非法开办金融机构等各类案件信息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 , 实现数据共享 , 推进司法信息与金融监管执法、违法犯罪线索查办的进一步融合 。
金融司法协同治理联席会议机制 。 由市委政法委、金融办作为召集部门、人民法院作为组织联络部门 , 定期召开金融司法协同治理联席会议 , 全面会商研判金融行业规范运行、金融业态定性处置、违法犯罪线索监管查办等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 , 实现强化风险防控意识、规范金融放贷、堵塞法律漏洞、清除监管盲点、及时查办处置违法犯罪的目标和效果 。
整治互联网金融秩序工作机制 。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前瞻性研究 , 准确认定网贷平台、众筹平台与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依法认定网贷平台债权转让模式、担保行为、风险备付金设立的法律效力 。 对于出借人借助网贷平台、众筹平台名义以各种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部分 , 依法不予支持;对构成违法职业放贷的 , 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 对于借互联网名义行集资之实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 依法予以规制 , 防止出现群体性纠纷 。
党建引领下的精准打击处理机制 。 各成员单位对违法违规金融业态要根据职责要求 , 采取开放式党建、联合执法、研判会商的方式进行问诊把脉 , 依法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约谈当事人、限期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取消营业资质资格、作出取缔决定、治安拘留、刑事立案侦查等处置措施进行有效规制 , 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规制的合力作用 , 以严厉打击“套路贷”、“职业放贷”、“校园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地下钱庄、暴力催债等影响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
金融信用建设工作机制 。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 完善霍林郭勒市征信体系建设 , 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的配合 , 合力营造诚信守约的金融环境 。 建立个人和企业的金融信用档案体系 , 将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不诚信诉讼的组织和个人以及规避执行的“老赖”列入失信“黑名单” , 推送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 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 并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 降低其社会信用度 , 敦促其诚信履行义务 , 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金融信用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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