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补偿标准定了!竹鼠180元/只,果子狸1000元/只
广西补偿标准定了!竹鼠180元/只 , 果子狸1000元/只…5月29日 , 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 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 , 蛇类、竹鼠等动物种类被排除在外 。 广西作为全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重点省区 , 如何处置在养的违禁动物 , 养殖主体能否得到补偿?标准如何?这些问题都在日前印发的一份文件中有了答案 。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 区林业局、财政厅于6月16日正式发布《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 , 对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 , 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依据 , 确保处置工作依法依规 , 平稳有序开展 。
竹鼠 网络图片对适宜放生的野生动物 , 尽可能选择科学放生;对具有非食用利用价值的野生动物 ,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 , 通过科研、展示、药用等进行综合利用;对存在疫病风险等因素不适宜放生又不能综合利用的野生动物 , 及时实施无害化处理 , 防止发生次生问题 , 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对养殖场(户)合法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 按养殖成本予以适当补偿 。自治区统一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时间节点 , 补偿资金由自治区、市、县分级承担 , 各县(市、区县)按统一的范围、标准和时间节点实施补偿和处置 。列入《意见》补偿范围的养殖主体 , 包括 :依法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养殖场(户);2020年2月24日前与持证合法养殖场(户)签订合作协议(合同)的养殖户;持证合法养殖的专业合作社全体社员;享受自治区特色产业奖补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养殖户;其他合法养殖场(户) 。根据《意见》 , 全区统一的补偿基准日为2020年3月6日 。动物数量以截至2020年3月6日各市县统计数为依据 , 重量以移交时实际重量为依据 。处置方式主要包括:综合利用、转产转型、科学放生、种源留存、无害化处理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处理方式等 。《意见》中 , 明确列出了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标准。如竹鼠的补偿标准为每只180元 , 处置补助标准为每公斤4元;蓝孔雀的补偿标准为每只600元 , 处置补助标准为每公斤4元等。相关处置工作 , 要求于 2020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转型药用除外) 。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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