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第二届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

关于联合开展第二届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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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第二届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网络安全事件信息监测、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支撑体系 , 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山东分中心联合开展第二届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遴选 , 征集在网络安全领域具有较强技术实力、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 , 共同做好山东省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遴选工作遵循“自愿、公益、透明、择优”的原则 , 由各网络安全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 , 通过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遴选确定 , 并授予“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称号 。
二、申报条件
(一)在山东省内成立或有常驻山东办事处 , 且为非外资企事业单位 ,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应急技术装备 , 能够并且愿意为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 。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
(三)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 组织管理结构和监管体系清晰明确 , 承担过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服务、评估、修复、测试等工作 , 具备网络信息安全行为识别、分析、处置等技术手段和经验 , 具有大型安全应急处理服务项目经验 , 具有突出的技术实力或业务特长 。
(四)承担应急服务工作的人员能够保持相对稳定 , 正式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至少2人具备网络安全等技术认证资质和网络安全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
(五)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 , 包括相应岗位、人员 , 以及实施应急响应服务必需的工作条件 。
(六)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 , 服从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山东分中心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 积极参与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
(七)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书 。
(八)申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安全保密规定 , 保守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支撑任务相关秘密和敏感信息 , 确保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的系统信息和数据的安全 , 严防失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
三、申报方式
(一)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申报单位应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申请书并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
(二)提交申请书纸质版 。申报单位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于6月17日前递交至济南市经十一路40号208室 。
联系人:向老师 18653196851 8209285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联合开展第二届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 , 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申请书(模板),识别如下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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