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故你我|不仅影响佛教,而且影响清代的“僧官”制度,明代的“僧官”制度( 三 )


与明代僧官制度记载相比较 , 其机构、官职设置 , 可说照本宣科 。 不过 , 对照以往相关学者研究 , 对清代效仿明代僧官制度 ,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清僧官制度以明各级僧司衙门制度为效法对象
清代僧官制度虽然效法明制 , 但其效法者 , 是洪武十五年以后创建的、比较成熟和系统化的各级僧司衙门制度 , 并非洪武十五年以前比较笼统和不完备的善世院制度 。 明清对各自僧司机构的变革 , 也有异曲同工之处
明、清僧官制度皆不同程度效法前代 。 明代建立初期 , 仿元代宣政院 , 成立善世院 , 这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机构 , 很多方面不成熟不完善 , 但即便如此 , 也设置了相关官员职员管理佛教事宜 , 是一个僧司机构 。 而清代在后金时期 , 就效法明代各级僧司衙门制度 , 建立起僧官制度 。
十里故你我|不仅影响佛教,而且影响清代的“僧官”制度,明代的“僧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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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皆对其最初的僧官制度进行过变革 。 随着明代专制集权制度的建立 , 于洪武十四年十一月革罢善世院 , 次年四月即成立新僧司衙门 , 建立起一套具有本朝特色的僧官制度 。 而清代僧官制度始建 , 便是效法明代特色的僧官制度 , 但其官员有品级无俸禄 , 这与洪武十五年至洪武二十五年未实行支俸政策时的僧官制度最为相似 。 清代僧官制度因借鉴的是明代沿用二百多年、比较成熟系统化的制度 , 而且明代僧官制度设置初衷 , 便是针对元末佛教的混杂状况以及政府控制佛教的需要 , 而明末佛教状况又与元末佛教状况颇为相似 。 所以 , 对清统治者而言 , 这种设计 , 整体己能满足对佛教的管理控制 。 之后 , 为强化专制集权需要 , 又设正印、副印、八城协理等官职 。
明清各自设置特殊的僧官机构 。 有学者认为:“从机构的设置来说 , 明朝的善世院和清朝的盛京僧录司都是两朝特有的 。 ”此观点表述值得商榷 。
第一 , 明代善世院 , 在洪武元年到洪武十四年间 , 是国家的最高的专门僧务机构 , 尽管其职权屡遭研究者质疑 , 但名义上仍是全国性质 。 其代表性与洪武十五年以后成立的僧录司一样 , 当时并无与之并存的其他全国性僧司机构 , 洪武十五年开设新僧司衙门之前 , 善世院就被革罢 , 而非与新衙门并存 。 所以 , 它在一定时期内具有普遍意义 , 并非特殊性质 。 若说其特殊性 , 则应与其后的僧司衙门相比 , 时间短 , 职权较笼统 , 可说是一个过渡机构 。 而清代盛京僧录司则与之不同 , 盛京僧录司从建立之初 , 虽曾一度作为全国性僧官机构存在 , 但在清朝迁都、建立全国性的北京僧录司后 , 也一直延续不革 , 与之并存 , 可以说是特殊机构 , 但必须加上时间限定 , 即代表全国性的僧司衙门建立之后 , 它才成为特殊僧官机构 。
第二 , 与清代盛京僧录司地位并列的、可称为明代特殊僧司机构的 , 非善世院 , 而是南京僧录司 。 这也是明清两代在僧官制度设置上的相似之处 。 二者皆定有两京制度 , 明朝初始建都南京 , 清朝初始建都盛京 。 两朝在迁都以后 , 原来的都城 , 因其为各自“龙兴之地” , 故在管理制度上予以特殊重视 。 皆保留了原有一套中央机构设置 , 此时的南京僧录司、盛京僧录司虽皆成为地方机构 , 但其名号却延续中央制度 。 从此成为特殊的僧官机构 。 所以 , 明之南京僧录司、清之盛京僧录司 , 才是两朝各具有代表性的特殊僧官机构 。
十里故你我|不仅影响佛教,而且影响清代的“僧官”制度,明代的“僧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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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 更严谨的表述是 , 从机构的设置来说 , 明朝的南京僧录司和清朝的盛京僧录司 , 在两朝政权迁都而建立起全国性僧官制度建立之后 , 成为特有的僧官机构 。 即永乐二十二年北京僧录司成立以后 , 南京僧录司成为明朝特殊僧司机构 , 顺治元年北京僧录司成立以后 , 盛京僧录司成为清朝特殊僧司机构 。 明代僧官制度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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