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集微APP|原创 关联交易达36亿元,东旭光电半年内5次收深交所函件( 二 )



爱集微APP|原创 关联交易达36亿元,东旭光电半年内5次收深交所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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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采访人员通过智慧芽全球专利数据库对东旭光电此次交易所涉743项专利及专利申请进行分析 , 结果显示这些专利或专利申请中 , 发明专利仅292项 , 占比39% , 实用新型450件 , 占比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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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197项专利申请 , 546项专利中101项专利寿命在6年(含6年)以下 , 占比18.5% 。
此外 , 扩展同族大于5的专利仅有9项 。 366项专利没有任何被引用记录 , 170项专利被引用次数在5次(含)以内 , 被引用超6次的专利仅10项 。 据王敏生介绍 , 这两项指标虽然一般不会纳入专利价值评估 , 但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专利质量 , 而专利技术质量对其价值当然是有影响的 。
采访人员注意到东旭光电此次交易只有专利并未有配套技术收购信息 , 若其并非有意分批次收购 , 那么这批专利的价值就值得深思了 。 王敏生认为:“国内很多人通常把专利等同于技术 , 其实专利来源于技术 , 但又不同于技术本身 , 专利是对技术实现原理的揭示 , 更侧重于法律保护 。 从专利揭示的原理到专利技术的真正产业化 , 中间还隔着相当遥远的距离 。 如果是技术密集的高质量专利的话 , 一般不是看专利字面记载的原理就能实施的 , 还需要更多的know how、代码、工艺、或模具等配套技术才能商用 , 否则做出来的可能只是实验室产品 , 不是可以量产的商用产品 。 ”
换言之 , 如果东旭光电没有继续购买与专利相配套技术的计划 , 那么这批专利要么比较简单 , 看专利就可以实施;要么东旭光电此次收购专利意在获得专利权利而非技术 , 通过允许或禁止他人使用该技术获得利益 。 不过后者可能性不大 , 因为东旭光电在公告中明确提到“该系列专利均是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 , 与光电显示材料业务相关的专利 , 通过此次购买 , 公司可以进一步保证资产与业务的完整性与独立性 。 ”
中环松德曾卷入一起“十亿国资流失”举报案
关于东旭光电本次交易的专利价值评估 , 其公告中曾表示“中环松德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 所谓“收益法”就是对某项专利充分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 专利权=技术情报+允许/禁止他人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 专利价值也就需要从自用和授权/禁止两个方面进行评估 。 从《关联交易公告》来看 , 东旭光电此次收购专利的目的主要是自用 , 因此 , 用“收益法”评估的价值理应近似于这批专利相关产品未来可能为东旭光电创造的价值 , 可以用简单模型反向推定现有估值下这些专利应该创造的价值 。
东旭光电此次交易专利估值262570万元 , 专利有效期限1到20年不等 , 此处以10年计算 。 假设专利对产品的贡献率为10% , 则在专利得到充分实施的情况下 , 未来十年这些专利理论上应该实现毛利2625700万元 , 年均262570万元 。 以东旭光电目前光电显示材料业务业绩来看 , 要达到年均毛利26亿显然是有难度的 。 据东旭光电年报 , 2018年(2019年数据尚未披露) , 该公司光电显示材料实现毛利97068.6万元 , 相当于上述假定模型中这些专利年均毛利的37% 。
当然 , “收益法”并非唯一的专利价值评估方式 , 其他方式如“成本法”也是常用的方法之一 , 但“收益法”比“成本法”更容易得出高估值 , 毕竟从历史研发投入着手 , 成本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 而收益是对未来的预期 , 可操作空间更大 。
此外 , 值得一提的是东旭光电此次交易的专利价值评估机构——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近日还出现在一起国资流失举报事件中 。 4月27日 , 赛麟汽车前法务人员乔宇东发布实名举报信称 , 赛麟汽车董事长王晓麟实际控制的公司4个外资企业股东 , 涉嫌以“虚假技术出资”作价66亿元取得控股权 , 导致数10亿元国资流失 。 其中 , 4个外资企业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依据正是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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