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西小学的女生校内被侵犯:很多的学生已退学,没有联系过被侵犯的家庭


『陕西』陕西小学的女生校内被侵犯:很多的学生已退学,没有联系过被侵犯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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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小学的女生校内被侵犯:很多的学生已退学,没有联系过被侵犯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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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7日下午课间休息时间 , 蓝田县一小学教学点四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 , 两名12岁)对一名十三岁女生在男厕所侵害 。 学校老师发现此事后随即同女方家长联系 , 女方家长随后报案 , 经蓝田县公安机关调查后 , 因涉事男学生未满十四周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不够立案条件 , 不予立案 。
通报称 , 5月28日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 。 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 , 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
5月29日 , 蓝田县教科局对该学校进行整顿教育 , 并按有关条例对相关人员处理 , 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 蓝田县教科局也以此为戒 , 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法治教育 , 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6月6日下午 , 陕西蓝田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蓝田宣传” 就发生的“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做了说明: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 , 教学点负责人被撤职 , 涉事年级任课教师、涉事学生班主任等人被行政警告!
太可怕了 , 这些孩子真残忍 , 还是干出了这种禽兽不如的事……”这些话 , 正是从蓝田县一小学附近的小商店一位白发老爷爷口中缓缓说出 。 老人口中的事 , 正是5月27日下午课间休息时间 , 蓝田县一小学教学点四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 , 两名12岁)对一名十三岁女生在男厕所侵害的事情 , 这个学校又几个小女生退学了 , 说是这4个小恶魔放出来了?
6月4日我赶到了事发地 , 半旧的教学楼在大雾笼罩下 , 是那么清冷宁静 , 真让人难以相信几天前这里竟会发生四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 , 两名12岁)对一名十三岁女生在男厕所侵害的事情 , 而且凶手居然都是未满41岁 ,
孩子被发现的时候在洗手间里 , 满身都是血和伤 , 裤子被脱到一半 , 老师说 , 看见了令人揪心 , 据悉他们都是同学 , 平时并无过多交集 。 到底是什么原因 , 让他们对一个同龄人痛下狠手?
事后调查 , 这不是一次突然袭击 , 这四个男生是骚扰惯犯 。 据同学反映 , 跟他们一起玩的时候 , 他们老是注意身边的女生 , 谈论女性 , 案件发生之前 , 学校的女孩有很多都被他们骚扰过 。
这几个男孩早熟的身体让他们像个发情的野兽 , 四处搜寻视野里的猎物 。 这些真的是12岁11岁孩子做出来的吗?更令人气愤的是 , 因为不满14岁 , 事后被释放的这几个男学生 , 去了工读学校 。
这样的小恶魔 , 他门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吗?很遗憾的回答是 , 不能 。 我国未成年犯罪的起刑点是十四岁 ,
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 , 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 并依旧享受各种权利 。
也就是说 , 他不会被惩罚 , 还会被保护 。
近几年来 , 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日益增多 。 2018年12月2日晚上9点 , 湖南12岁男孩吴某 , 因不满母亲对他的抽烟管教 , 抄起厨房菜刀朝母亲的头砍去 , 连砍20多刀 , 死状甚惨 。 杀人后异常冷静 , 还用母亲的微信给班主任请了假 。 等到被抓时 , 问他为什么杀人 , 他说 , 我杀的是我妈 , 又不是别人!毫无悔过之心 。 更可怕的是 , 因为未满14岁 , 他避免了刑事惩罚 , 而且要求接受教育 , 为了避免引起恐慌 , 当地相关部门只好给他请老师一对一辅导 。 杀人犯不能进行相应的惩罚 , 还因此受到了优待 , 这是多么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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