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湖南通报“蛋白固体饮料”调查情况:欺诈误导消费,顶格罚款200万元( 二 )


经市级医疗专家集体综合评估 , 5名儿童不同程度存在营养不良、体重偏轻、身高偏矮、维生素D3摄入不足等情况 , 但头围均在正常值范围 。 对饮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的儿童及家长 , 当地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一对一”人文关怀和营养指导 。
郴州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国家公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 。 目前 , 永兴县已依法依程序免去李建军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 免去曹石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长职务 。 郴州市将举一反三 , 深刻汲取教训 , 强化食品安全宣传 ,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 切实规范经营销售行为 ,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坚决打击、严肃查处 。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 , 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 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 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 , 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 , 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 , 质量安全有保障 。
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 , 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 , 选购合适的产品 。 “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 , 不是奶粉 , 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 , 也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消费者如发现有商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 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营销时大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 , “大头娃娃”到底咋喝到假奶粉的?近日 , 湖南郴州永兴县再现“大头娃娃”事件震惊社会 。 据报道 , 多名孩子在食用一款名为“倍氨敏”的产品后 , 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 , 被确诊为“佝偻病” 。 目前 ,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全面调查 , 并安排患儿免费体检 。
“倍氨敏”是假冒伪劣商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应称 ,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 质量也没有问题 , 可以在市场流通 。 其实 , 家长之所以选择“倍氨敏” , 是因为孩子对普通奶粉过敏 , 必须食用氨基酸奶粉 。 可问题是 , 母婴店导购员苦口婆心向家长推荐的“倍氨敏” , 只是一款普通的蛋白固体饮料 , 竟然连奶粉都不是 , 遑论能给牛奶过敏者补充身体所需营养的特医奶粉 。
孩子的佝偻病是否因食用“倍氨敏”导致 , 需要权威部门的调查核实 , 并给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 。 已经可以确定的是 , 固体饮料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 , 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长期食用不可避免地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 导购员向家长强烈推销 , 是明知不能代替奶粉而有意误导 , 还是不熟悉儿童特医食品的性能 , 无意推荐?在家长发现异常准备停用时 , 导购员仍声称是家长给孩子喝的量不够 , 甚至建议加大服用量 。 在此事件中 , 导购员负有多大的责任 , 也需要查明真相 。
而商家将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 , 虚假宣传特殊功能 , 涉嫌消费欺诈 , 则确凿无疑 。 这一幕 , 与把保健品鼓吹称包治百病的神药 , 何其相似;而利用消费者的特殊心理 , 在营销时大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 , 更是如出一辙 。 婴幼儿食品尤其是特医食品领域 , 决不能成为成人保健品市场第二 。 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 , 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 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
商界流传一句话 , 即孩子的钱最好赚 。 赚孩子的钱没问题 , 但要赚得干干净净 。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第一位的 , 盈利赚钱是第二位的 , 这是一条不容触碰的底线 。 “大头娃娃”的悲剧不能重演 , 谁搞虚假宣传、假冒伪劣 , 特别是对婴幼儿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 就该把谁的锅砸了 , 非此不足以安抚父母之心 , 更无法震慑后来者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