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湖南通报“蛋白固体饮料”调查情况:欺诈误导消费,顶格罚款200万元

【推荐湖南通报“蛋白固体饮料”调查情况:欺诈误导消费,顶格罚款200万元】6月5日 , 湖南省通报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调查处置情况 。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市联合调查组组长陈跃文表示 , 此次事件是经销商为扩大产品销售 , 对产品性能作夸大宣传的欺诈、误导消费事件 。
推荐湖南通报“蛋白固体饮料”调查情况:欺诈误导消费,顶格罚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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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固体饮料通报显示 , 涉事产品“倍氨敏”是湖南唯乐可健康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蛋白固体饮料 , 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 。 省市联合调查组将在唯乐可公司发现的“倍氨敏”展品送至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 , 所检33 项主要质量和安全指标符合标准 。 目前没有发现涉案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
通报显示 , 爱婴坊母婴店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将“倍氨敏'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的行为 , 当事人承认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事实 。 5月28日 , 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向爱婴坊母婴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 , 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 。
郴州市、永兴县两级党委、政府于5月14日、15日安排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下属儿童医院(三甲医院)对5名儿童进行全面医学体检 , 对其头围、体格发育、微量元素、血常规等基本指标项目进行检查检测和综合评估 。 5月19日、20日和23日 , 省卫健委组织省儿童医院儿保科、消化科、神经内科、血液内科专家对5名儿童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 专家组经集体评估认为 , 5名儿童不符合俗称的“大头娃娃”症状体征 。
5月14日 , 永兴县纪委监委对该事件履职情况展开调查 , 对在该事件中监管不力、工作力度不够的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军和市场秩序监管股长曹石顺予以免职处理 。
下阶段 , 省市联合调查组将督促永兴县对涉事儿童继续加强人文关怀和营养指导 , 密切关注和及时处理相关消费投诉 , 开展婴幼儿科学喂养科普宣传 , 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 突出整治问题多发、风险较高、响面广、群众关注的环节和领域 , 切实规范全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 湖南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 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 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零容忍” , 依法严厉予以打击 。
此前消息:湖南固体饮料冒充奶粉事件2人被免职 , 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采访人员从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联合调查组获悉 , 湖南省政府对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高度重视 , 责成省市场监管局、郴州市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彻查 。 调查发现 , 廖某军夫妇经营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涉嫌虚假宣传 , 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
经调查核实 , “倍氨敏”是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蛋白固体饮料 , 涉事产品均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 并附有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监督抽查检验合格报告 。
在销售过程中 , 廖某军夫妇经营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宣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 涉嫌虚假宣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 , 当事人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经营者廖某军已涉嫌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 目前 , 涉事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已暂停营业 ,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 , 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
对5名家长反映其小孩因食用“倍氨敏”导致身体出现异常的情况 , 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 积极处置 , 安排郴州市三甲医院对5名儿童进行免费医学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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