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市民申请援助可就近办理

近日 , 青岛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的实施意见》 , 在全市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机制 , 市民申请法律援助可就近选择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 。
据介绍 , 市民申请法律援助 , 根据相关规定 , 须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 对居住地与上述地点不一致的 , 群众难免来回奔波 , 有的还要有穿越大半个城市 。
《实施意见》就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的申请受理、初审、审批指派、监督等流程均做了详细规定 , 实现可跨层级跨区域受理援助申请 。申请人可就近选择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 , 接收申请材料的援助中心 , 对不属于本机构管辖的案件进行初审后 , 根据管辖规定将申请直接流转至有管辖权的援助中心 , 免去当事人的奔波 , 接受流转的援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直接指派安排援助律师 , 为申请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
来源:青岛新闻网
采访人员:陈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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