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涉黑组织持“执法证”拦车收费,办证的城管办主任获刑( 二 )


【四川一涉黑组织持“执法证”拦车收费,办证的城管办主任获刑】2015年3月27日 , 经白马镇党委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白马镇弃土场管控办法》 。 但刘俊祥和姚理仍不甘心 , 仍以城管办人员不足、存在安全隐患为由 , 又多次向郭某建议将弃土场承包给苏成 。 郭某最终默认将弃土场承包给苏成 , 但明确 , 经营管理主体还是城管办 。 郭某事后称:“当时主要是为班子团结考虑 。 ”
2015年4月9日 , 刘俊祥以环卫中心名义 , 与苏成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了弃土场承包协议 , 约定计数员由城管办委派专人负责 , 对内江市高新区、市中区、白马镇的市政工程免费提供倾倒场地 , 但可对未自行平场、清扫的将收取平场、保洁配套服务费 。 费用由城管办统一收取 , 苏成的公司获取收益的60% 。
为涉黑组织办“执法工作证”
成功为苏成涉黑团伙争取到“弃土场”承包经营权之后 , 刘俊祥、姚理都成了苏成的座上宾 , 经常被请在一起吃饭喝酒 。 刘俊祥在农贸市场打扫卫生的妻子也得到了更多关照 。 其侄儿也被安排到了苏成的弃土场工作 。
苏成承包弃土场之后 , 刘俊祥就完全放弃了监管职责 , 未从城管派人去弃土场进行计量和收费 , 也未对“涉黑”团伙接连不断的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制止 。 甚至还接受苏成请托 , 经姚理同意 , 为其“涉黑”团伙成员办理了“白马镇交警城管联合执法工作证” 。
该团伙“持证上岗”之后 , 开始违反弃土场承包协议 , 以镇政府的名义 , 利用联合执法工作证 , 在辖区内开展“巡查” , 要求所有弃土车必须到他们控制的弃土场倾倒 , 并采取扣车、罚款、阻工等手段 , 强行收取相关工程项目方弃土费50余万元 。
白马镇60万电站影响区安置房工程 , 属于白马镇政府投资项目 。 根据协议 , 该工程应该免费使用弃土场 。 但苏成仍让下属拦截该项目车辆 , 强行向项目公司索取弃土费104717元 。 在这期间还有一个项目经理在弃土场被打 。
据判决书显示:2015年4月苏成团伙承包弃土场经营后 , 多次发生不让政府项目倾倒弃土和阻工事件 , 对白马镇辖区内的多个工程项目施工方及个人实施强迫交易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11起 。
由于冲突不断发生 , 2016年下半年 , 政府以弃土场容量有限 , 与苏成协商收回 。 经姚理等人代表政府与苏成协商 , 最终政府补偿苏成15万元 , 解除了承包协议 。
2018年 , 苏成兄弟为首的涉黑团伙被警方立案侦查 , 并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
内江隆昌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 , 刘俊祥、姚理为苏成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 同时查明 , 姚理担任白马镇党委副书记 , 纪委书记期间 , 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 , 共计人民币19.4万元 , 其中收受苏成2.5万元、苹果手机两部、三星手机一部 。 2019年12月31日 , 该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姚理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 并处罚金十二万 。
该院还认定 , 刘俊祥在担任白马镇城管办主任期间 , 为他人承包、结算工程、划拨工程款等提供帮助和便利收受财物共计5.1万元 , 其中包括苏成送的1万元 。 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刘俊祥有期徒刑六年 , 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 并处罚金十万元 。 刘俊祥不服一审判决 , 上诉至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4月23 , 该院维持原判 , 驳回刘俊祥的上诉请求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