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无风感”美的空调工作有条件,89岁老人受不了冷风吹,家人投诉消协调解退机

扬子晚报“无风感”美的空调工作有条件,89岁老人受不了冷风吹,家人投诉消协调解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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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31日讯(通讯员 朱旭海 采访人员 万凌云) 消费者千叮咛万嘱咐,告诉商家自己需要一款适合老人使用的空调,商家给推荐了“无风感”空调。没承想,“无风感”空调成“无动作”,商家这才吐露:这功能有前置条件的……。扬子晚报“无风感”美的空调工作有条件,89岁老人受不了冷风吹,家人投诉消协调解退机
31日,采访人员从镇江市消协获悉,消协近日成功调解一起“美的”空调投诉,最终消费者获得了满意的结果:退机。
“无风感”空调有风
【扬子晚报“无风感”美的空调工作有条件,89岁老人受不了冷风吹,家人投诉消协调解退机】消协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消费者周先生在投诉时介绍,4月30日,他到镇江某冷暖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一台美的空调,当班的一名经理接待了他。周先生明确告诉经理,家里有名89岁的老人,对款式有要求,请经理给他推荐一款。
这位经理对高先生介绍,有款带有无风感功能的空调,适合老入使用,有导风板可以闭合,吹出的风不是直吹……周先生对这样的介绍感觉比较满意。5月1日下午,他到店里购买此款空调,并交了500元定金。
5月2日,交款完毕空调到家顺利安装。但是,此后2小时却出现了状况:使用4分钟左右,无风感导风板并没有闭合,家里老人受不了冷风对着吹。
2日下午,周先生到店里询问。店里销售人员说,在店里使用样机遥控器控制是可以使用的,4分钟后还是闭合的,并没有问题。期间,电话联系了其他工作人员,却解释“无风感”是在温度和湿度达到一定的条件下才能有效果,并说周先生家可能是使用上有问题。
多方维权却无果
无奈之下,周先生又跑回家,仔细询问了家里老人,确定是导风板不能闭合,无风感功能不可使用。“冲着这个功能买的,结果不具备这个功能”,这可急坏了周先生,他与商家交涉,要求商家在24小时内给他答复,商家回复“48小时内可以答复”。
然而,48小时后,商家并没有上门查看和给出解释。
5月5日,周先生再次到店里去进行交涉,并打了美的空调总部的客服电话,要求退货,客服给他的回复是5月7日上门。7日当天,确实有美的维修人员上门,解释说是导风板的无风感,是在温度和湿度达到一定条件下才可以使用,也并没有开机进行试验。
10日,周先生再次拨打客服电话,要求退货,商家不同意。商家的理由是:说明书上有明确介绍,有前置条件。周先生认为,在销售现场并没有详细告知,如果要达到无风感功能,是需要在温度和湿度达到一定条件下才能使用此项功能的,当初就不会购买。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期间还有消费者反映:“美的空调不少价位在1500-2000元区间,一旦附加了一些概念,价位就升到了4000多元左右一台,结果又不能起到作用,这种做法令人反感。”
消协调解终退机
接到投诉后,镇江市消协组织消费者与商家进行协调,商家依旧认为,空调并没有质量问题,达不到退换货的条件,所以消费者的诉求无法达到。
不过,消协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实际上商家的说法与《消法》有悖。《消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据此,消协认为,在这起投诉中,焦点是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要求退货的诉求是合理和正当的。
消协工作人员解释,在《消法》第五十六条中又规定:“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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