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立法“管好宠物狗”浙江宁波立法“管好宠物狗”

新华社杭州5月30日电(采访人员岳德亮)管好宠物狗 , 不是小事、私事 , 而是体现治理能力“精度”的细活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 , 促进规范养犬行为 , 提升养犬管理工作实效 。这部条例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
据不完全统计 , 宁波市范围内共有犬只30余万只 。随着犬只增加 , 养犬引发的城市管理问题和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
【浙江宁波立法“管好宠物狗”浙江宁波立法“管好宠物狗”】这部地方性法规规定 , 宁波市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 。重点管理区为城市、镇的建成区以及区县(市)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 。一般管理区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重点管理区实行准养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 , 一般管理区实行免疫制度 , 并要求犬只免疫时须植入电子标识和更新相关信息 。重点管理区内实施“一户一犬” , 即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 , 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 。携犬外出须束犬链 , 大型犬佩戴嘴套 , 大型犬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 , 其他犬只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2米 。在电梯或者楼梯等狭小空间 , 采取收紧犬链或者怀抱犬只等方式主动避让他人 。
此外 , 有关场所 , 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的区域外 , 禁止携犬进入 。有关场所包括机关、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服务办事大厅、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档案馆、城市展览馆等 。除此以外的场所 , 可以设置明显标识 , 禁止犬只进入 。
据了解 , 宁波市政府将建立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明确公安机关、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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