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两部门明确: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
文章图片
【中新经纬两部门明确: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9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29日消息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
公告明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 , 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 (中新经纬APP)
文章图片
推荐阅读
- 中新网央行:两项新政策工具从性质和规模都谈不上量化宽松
- 每日经济新闻|焦作万方: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 中新经纬|外交部:美限制中国留学人员赴美签证是开历史倒车
- 中新经纬|京运通四连板累计涨幅超46% 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变化
- 中新经纬|美三大股指小幅高开 金融股普涨
- 中新经纬|业绩下滑、现金流为负被上交所问询 广誉远跌幅超3%
- 物流|两部门: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
- 中新网防止“一房二卖”,中国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
- 中新经纬有你家门口的超市吗?,2019年中国连锁百强榜单发布
- 中新经纬深交所:高质量完成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