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官有救人的义务吗

当然有。
我刚进检察院的时候是搞宣传的,一次去采访检察官冒死灭火。几个监所检察官开警车去看守所的路上,看见一辆货车燃起来了,然后大家就下车救火。其中一个绘声绘色的说,当时看见火已经烧到油箱不到20厘米了,我就问,你们那时候怕不怕?当然怕!那为什么不跑?空气突然就寂静下来。为首的那位咳嗽了一声,接着讲运送发动机的司机是如何感激的。
我走的时候,隐约听见其中一个说:老周,我们还是申请把警车换成地方车吧。
■网友的回复
【我国检察官有救人的义务吗】 法律初学者基于兴趣来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个人觉得公安机关的警察负有的救人的义务,比如说寻衅滋事里面,实际上并非是警察来救人,根源上只有法律才可以救被害人,警察或者说公安机关的作用是侦查,查清案件事实,而为了查清案件事实,需要固定犯罪嫌疑人、保护证据,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一些暴力的方式,这些方式会具有保护被害人的外观,从而被理解成是正在救助被害人,但实际上可以理解成是在执行侦查职能。
检察院对一部分案件虽然也有侦查的权利,但是就我们讨论的救人、寻衅滋事之类的,应当认为检察院并没有侦查的权利,对这方面,检察院的作用可能在于法律监督,对整个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然后就公安机关移交的待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寻找适用法律,提起公诉,但不在于侦查。如果上一段我说的是对的,那么救人就是侦查职能的外化的体现,而检察院不具有这方面侦查的职能,所以检察院也就不具有外化为救人的义务。
二.从专业性的角度来讲,是不是检察官也并没有进行一些武力特训之类的?我还没工作所以不太清楚,感觉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检察官和其他公民一样,负有的义务就只是报警吧。
还没就业,只能是从概念上试图理解这个问题,见笑。
■网友的回复
先搞清楚警察是武将还是检察官是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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