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送养VS非法拐卖:界限在哪里
亲生父母私自将孩子送与他人抚养,这种情况在民间长期存在,如今还有人通过网络联系收养事宜 。法律对此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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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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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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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敏
门诊问题:
网络送养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判断送养行为是否合法?如何限缩非法送养的市场空间、保护儿童权益?
门诊专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犯罪学研究所所长 赵军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杨晓林
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 盛敏
专家观点:
◇由于缺少必要的审查,亲生父母私自送养子女可能涉嫌遗弃罪,具有非法获利目的则涉嫌拐卖儿童罪;收养人可能上当受骗;被收养儿童的权利难有保障,有些可能面临被性侵、虐待等风险 。
◇送养行为是否合法,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应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 。
◇建议调整现行收养制度,疏通合法收养渠道,重点打击偷盗、抢夺儿童等社会影响恶劣的拐卖儿童行为;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强化国家对收养关系成立后的监管 。
通过专门注册的“湖南S男宝宝”账号,男子王高(化名)与福建省莆田市的肖某夫妇在网上取得联系,一番“商谈”后,王高将自己刚出生1个多月的男婴“送”给肖某夫妇,收取了6万元“补偿”费 。2019年 3月,王高因涉嫌拐卖儿童被警方抓获 。
这起“送养”争议在2019年底尘埃落定 。最终,莆田市荔城区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高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 。
类似王高案的情况并不少见 。采访人员以“送养”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截至4月29日,相关刑事裁判文书有696篇,其中不乏以网络送养为名的拐卖儿童案件,当事人多是以“营养费”“医疗费”为名收取钱财,有些甚至还签订了书面的送养合同 。
“相比传统的拐卖儿童案件,亲生父母私下将孩子‘送’出的行为更加复杂,要准确把握送养与拐卖的界限,避免重罪化倾向 。”近日,受访专家指出,在强调技术防控和刑事制裁的同时,还要畅通合法收养渠道,并建立起相应的配套制度,才能真正限缩网上的儿童拐卖市场 。
“送养”次子,年轻父母因拐卖儿童获刑
2016年底,95后男子杨征(化名)与女友范明明(化名)相爱,两人决定步入婚姻殿堂 。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两人举行结婚仪式后开始同居生活 。在共同生活的三年中,范明明先后生育了两个孩子 。
2019年5月,次子杨小东(化名)出生后不久,杨征就在网上发布“十天健康婴儿不想要了有什么处理方式”“无力抚养孩子,想给孩子找个安稳的家庭”等讯息 。这些内容被求子心切的廖某夫妇(已另案处理)在网上看到,经多次网上沟通,杨征、范明明决定将杨小东交给廖某夫妇抚养,同时提出要求支付8.8万元的营养费,廖某夫妇当即答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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