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按照中、省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 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 , 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 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 , 现就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意识 。全体市民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和厌战情绪 , 以近期黑龙江哈尔滨、吉林舒兰、辽宁沈阳等聚集性传播为借鉴 , 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 重视做好自我防护 , 切实做好家庭及个人卫生 , 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 在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 避免造成飞沫传染 。
二、科学佩戴口罩 。所有人员在进入医院、火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 , 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 , 必须佩戴口罩 。重点公共场所、密闭场所的管理者或经营者要加强人员管控和查验 , 没有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密闭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人员等要坚持佩戴口罩 。教师和学生在校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 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
三、减少人员聚集 。所有人员外出时 , 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 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婚丧嫁娶严控接待规模和参与人数 , 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 最大限度做好个人防护 。聚集性体育赛事、群众活动、宗教活动、各类展览会展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原则上暂不开展 , 确需开展的 , 要控制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 , 主办单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 , 报市应对办审批 。
四、规范重点场所管控 。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医疗机构、景区景点、生活服务类场所、各类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要做好日常清洁、消毒消杀、健康码查验、健康检测等工作 。密闭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 , 保持空气流通 。
五、加强社区管控 。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村组社区网格化管理 , 进一步加强小区的包联工作 , 规范健康码的扫码查验和体温检测 , 严格做到凡进必扫必测 。各村组社区要做好境外及重点地区来人摸排登记、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信息上报、居家隔离服务、公共设施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 。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六、做好校园管控 。各学校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和晨午检制度 , 精准掌握每位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 , 做好缺勤缺课人员追踪管理工作 。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区域定期消毒 , 加大防控知识宣传 , 不举办大型聚集活动 。严格执行门禁制度 , 禁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 。
七、做好进京人员管控 。各镇办、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按照《关于进京人员健康证办理工作的通告》要求 , 严格进京人员管控和审批;各镇办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对单位证明进行审查 , 对拟进京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后 , 以市应对办名义出具健康证明;交通局和韩城火车站要继续做好火车站入口查验人员配备 , 凡我市辖区常驻人员必须凭健康证明购票上车 , 无健康证明或证明版本不符合要求、超过有效期限的人员一律不予放行 。
八、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制度 , 按照《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等规范要求 , 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各复工企业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责任、防控联络员、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 规范健康码的扫码查验和体温检测 , 严格做到凡进必扫必测 。
九、加强重点地区来韩返韩人员管控 。坚持对近14天从境外或武汉、国内聚集性疫情发生地等重点地区来韩返韩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排查上报 , 开展重点地区来韩返韩人员健康状况查验 , 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制度 , 即一律发放健康告知书 , 一律开展健康状况检查问诊 , 一律查验健康通行码 , 一律开展核酸检测 。市应对办根据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等结果 , 综合研判后提出相应人员管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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