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检察院召开保险诈骗案件公开听证会

汪清县检察院召开保险诈骗案件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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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县检察院对一起民企经营者涉嫌保险诈骗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 听证会邀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金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立山、县政协副主席李忠万以及公安、民营企业家、被害人单位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出席听证 。
听证会首先介绍了案件诉讼经过 。 2019年3月6日20时40分许 , 犯罪嫌疑人盛某某酒后驾驶白色丰田越野车在沙北村至高速口之间路段时 , 与路边停靠的自卸车相撞 。 犯罪嫌疑人盛某某为逃避酒驾责任 , 通过他人联系原单位员工刘某某 , 冒充肇事司机处理事故 。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明知盛某某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 , 仍通知保险公司理赔 。 在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事故调查时 , 犯罪嫌疑人盛某某唯恐事情败露 , 于3月26日主动向保险公司提出放弃理赔 。 3月27日 ,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向汪清县公安局报案 , 犯罪嫌疑人盛某某、刘某某分别于4月2日、4月3日投案自首 。
承办检察官在陈述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时认为盛某某、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保险诈骗罪 , 但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且认罪认罚 ,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由于保险公司调查处理 , 而未得逞 , 是犯罪未遂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盛某某、刘某某系初犯、偶犯 , 且平时表现良好 , 结合《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罚清单》的规定 , 拟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盛某某、刘某某不起诉 。
7名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了案件评议 。 并综合全案情况公开发表监督意见 , 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 , 审查程序合法 , 运用法律适当 , 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拟不起诉的意见 。
【汪清县检察院召开保险诈骗案件公开听证会】采访人员: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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