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产教融合中探索跨界治理( 二 )


多元主体院系结构的参与形式是多样的,有相互需求型、效益分享型、产权介入型等,目前很多高职院校依托企业共建的产业学院都属于前面两种,“企业味”还不够浓烈 。职业院校要力争在产权介入型产业学院方面寻求突破,先行先试,把企业资本、技术、设备、管理、文化等要素直接植入学校教育中,打造名副其实的命运共同体 。同时,还要探索基于多方参与的董事会治理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跨界治理经验 。
启动跨界有效的动力机制
职业院校跨界治理能力的提升,依赖于外部体系的动力助推和内部体系的活力激发,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凭借内生动力在此轮改革中“游刃有余”,进而真正成为改革节点上的中心点、支点上的着力点和重点上的关键点 。
城市试点是此轮产教融合改革的基础节点,就是要政府运用资源调控机制、政策激励机制以及准入监管机制,把市域内优质的教育资源、行业资源、企业资源整合起来,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确保产教融合改革试点落地落实 。行业组织则要建立灵活有效的协调指导机制,推动产教融合在特定领域集聚发展,更好落实教育、人才和产业政策组合叠加 。企业试点是改革的核心重点,同时企业也是产教融合微观层面的校企利益攸关方,要合理构建成本分摊机制、利益共享机制和产权收益机制,积极发挥重要主体作用 。
职业院校跨界治理的内生动力,主要来源于动态调整机制和权责下移机制 。动态调整机制彰显的是职业教育的变化属性 。职业院校要主动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围绕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动态调整专业群布局,在适当的时候跟进调整二级院系设置,重组专业群资源匹配产业发展,这是立于市场不败之地的法宝 。同时,还要大胆探索基于产权介入的产业学院董事会治理机制,把二级院系(产业学院)的权力给足给够,更好地支撑其改革创新和实现根本性突破 。
职业院校必须携手企业、行业、研发、园区、政府等各类主体,整合多方资源,依托校企联盟和产业学院,构建起“职教集团-校企联盟-产业学院”三位一体的产教融合体系,创新“相互需求、产权介入、要素融入、效益分享”的产教融合机制,才能在职业院校跨界治理方面取得积极而有效的探索实绩 。
    《光明日报》(2020年05月19日15版)
【城市在产教融合中探索跨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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