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七部门联动 全面整治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当前 , 随着我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有序推进 , 特别是国际疫情的蔓延 , 对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 , 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 产品质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 , 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相关工作要求 ,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商务厅、兰州海关和甘肃省药监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 决定从五月上旬至六月底联合开展甘肃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 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监管 , 全面维护市场秩序 。
甘肃省七部门联动 全面整治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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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整治在前期防疫物资各项工作基础上 , 强调“四个突出”:
1.要突出全种类整治 , 着重对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监管 。
2.要突出全过程整治 , 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 。
3.要突出全方位整治 , 统筹国内国际市场 , 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
4.要突出综合整治 , 针对防疫物资企业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突出问题 , 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 , 提升整治效能 。
本次专项整治要求重点落实并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 全面梳理本区域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 , 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 把好市场准入关 。
2.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 。 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应抽尽抽” , 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 。 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 , 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 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 , 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追回处置 , 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曝光 。
3.全面查验出口防疫物资 。 严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 , 严格企业资质 , 明确产品标准 , 及时审核确认公布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名单 , 加大防疫物资出口查验力度 。 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 , 要追溯经销商、生产企业、认证检验检测、以及价格收费各个环节 。
4.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 。 充分发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 明确并公布从事国内认证和主要国际辖区认证业务的机构名单 , 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 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等认证违法行为 。
5.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加大执法力度 , 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 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 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 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 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
6.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 。 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 , 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 优化营商环境 。 加强质量帮扶 , 加强国内外标准比对和推动互认 , 及时出台重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标准 , 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 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 加强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保护企业正当权益 。
【甘肃省七部门联动 全面整治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 , 创新工作机制 。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 由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 , 加强工作统筹 , 做好协调服务 , 各部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 , 形成工作合力 , 共同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
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 各部门指定专人 , 每周定期向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报送整治进展情况 , 重大事项随时报送 。
建立全链条查处机制 。 各地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 ,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 实行全流程追溯 。
建立综合整治机制 。 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 , 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 , 开展综合协同整治 , 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挂牌督查督办 , 共同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应对工作 。 (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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