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00万的房子,被遗忘28年遭人霸占
胡赛萌/文流氓不可怕 , 就怕流氓有文化 。 有文化的流氓 , 会用强盗逻辑为的自己的罪行辩解 , 而且还头头是道 , 甚至理直气壮 。 那么 , 什么是强盗逻辑?01遗忘的房子1992年 , 张女士花33万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子 。 之后 , 张女士去了美国 , 房子就一直放在那里 , 没有装修和维护 , 更没有入住或出租 。 28年后 , 年迈的张女士回国 , 清理名下资产 , 突然发现自己在深圳还有一套140平的房子 , 目前市场价值600万 。
于是 , 张女士和弟弟按照当时购房合同上的地址去看房子 , 找到房子后却被眼前一幕惊呆了 , 当初买的毛坯房 , 如今已变成了精装修 , 而且里面还其乐融融地住满了一家人 。 张女士的离奇遭遇曝光后 , 有采访人员去小区采访 , 小区居民表示 , 该房子现有住户不是业主 , 是附近一个做小生意的 , 不知从哪里得知这套房子购买后一直无人居住 , 就撬门搬了进去 。 之后 , 辖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住户身份 , 敲门却无人应答 , 管理处工作人员尝试拨打住户林某电话 , 但显示用户已关机 。 不过 , 目前张女士也无法驱逐住户 , 因为当时付款之后她没能及时办理房产证 , 手里只有一份购房合同 。
当年的开发商邓经理 , 是张女士的朋友 , 就是他卖房子给张女士的 。 对此 , 他表示事情有些复杂 , 张女士买房子付的全款 , 所以并没有银行的按揭记录 。 目前 , 整个小区就她一个人的房子没做房产证 , 而原开发商恒基已被宝安集团收购 , 现在人都换了三四拨 。 没有房产证 , 没有银行还款记录 , 就无法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02消失的卖家自己买的房子 , 却无法证明这是自己的!有律师称 , 尽管已经过去28年 , 但买家已经全额交付了房款 , 卖家履行过户手续 , 是购房合同的一个附属义务 , 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因此开发商有义务协助买家履行过户手续 。 对此 , 深圳宝安房管所负责人表示 , 按照以前的买卖合同 , 买卖双方都认这个事就可以换红本了 , 可如今还需要网签 。 需要网签 , 就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 而当初的开发商恒基已被宝安集团收购 , 要资料就还得再找保安集团 。
随后 , 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找到宝安集团 , 工作人员表示 , 事情比较久远 , 需要核实资料真实性 , 要找到公司留底的合同原件、收据原件 。 如果找不到原件 , 公司将会核实走访 , 然后写纸质证明 。 张先生称 , 如果现住户肯配合将事情说清楚、肯搬走 , 之前的一切房租将既往不咎 , 如果不配合 , 等拿到房产证就会报警 。 不过 , 住户林某却说房子是父亲从一个神秘人手里购得 , 是以一个优惠价购买的 , 具体多少钱还不清楚 。 此外 , 林某表示 , 购房资料齐全 , 只不过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 , 如今自己一家人也在寻找当时的卖房人 , 父亲心脏不好 , 受此事影响生病住院 。 不得不说 , 林某的话漏洞太多 , 亲爹买的房子 , 一家人都住了十年 , 居然还不知道房子的价格是多少 , 一直没办房产证居然也不着急 。 或许 , 他原本就知道房产证办不下来!
林某说 , “我不是不讲理的人 , 如果房子最终证明是张女士的 , 将一同协商解决 。 ”可是 , 房子是不是张女士的你可能不清楚 , 但这房子是不是你自己家的你不知道吗?不管这个房子是不是张女士的 , 只要这房子不是你林某的 , 你就该主动体面地搬出去 , 至于搬出去后是张女士住还是李女士住 , 那是房子业主的事 。 03强盗的逻辑白住了十年的房子 , 还真以为那是自己的家 。 有律师表示 , 如果该房产属于张女士所有 , 里面的住户就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 若达到犯罪立案的标准 , 该住户就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 而且还得当支付这些年的租金和赔偿 。
这个事情其实很明显 , 房子是否是张女士的姑且不论 , 但至少不会是现有住户林某的 。 如果房子是他的 , 他早拿出过硬证据了 , 而不是模棱两可地说一句“协商处理” 。 林某一大家子人 , 免费住了别人十年的房子 , 按照深圳房租 , 140平的房子月租6000 , 一年就是7万 , 十年就得70万 , 就算打个折也得50万!可是 , 已经白白蹭了别人50万 , 林某还是赖着不肯走 , 甚至称自己是通过正规手续买来的房子 , 这完全就是强盗逻辑 。 在《极限挑战》中 , 孙红雷看见路边放着一把铁锨 , 于是毫不犹豫地拿走 , 并理直气壮地说 , 放在路边上的就是无主的 。 同行的黄渤就调侃孙红雷是个土匪 , 说房子也放路边 , 也是无主的 , 你进去住吧!没想到还真被黄渤说中了 , 被强盗逻辑武装的流氓们理直气壮地住到路边的房子里 , 而且一住就是十年 。 在强盗的世界里 , 没什么道理可讲 , 有的是见者有份 , 先到先得 , 谁脸皮厚 , 谁就天下无敌!林某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 , 但我们身边何尝没有这类人 , 比如那些借钱不还且理直气壮的人 , 他们不就常说 , “催什么催 , 有钱自然会还你!”“我凭自己能力借的钱 , 凭什么还你?”这就是强盗逻辑 , 正如那位撬锁入住的人 , 他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凭自己能力撬的锁 , 凭什么给你钥匙?”作者:胡赛萌 , 好果文化创始人 , 知名评论人 , 曾在新闻晚报、教育时报 , BBC中文网 , 联合早报等国内外知名媒体发表评论文章 。 公号:好果胡赛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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