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原创 关于亚新物业费涨价工作回复函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关于亚新物业费涨价工作回复函
关于亚新物业费涨价工作回复函
河南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致亚新美好人家业主委员会(后简称业委会) , 就《关于亚新美好人家小区物业费调整》的公涵 , 业委会于2020年5月12日收悉 。 在此之前 , 贵公司下属的美好人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 就贵公司拟调涨本小区物业费一事已涉嫌违规上门让业主签字 , 造成调价之事盛传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 导致本业委会工作非常被动 , 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工作 , 本小区业主代表 , 楼栋长 , 业委会成员及时进入与业主、物业服务中心、业主代表、楼栋长和业委会间的了解 , 征求意见及沟通工作 , 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召开业委会会议 , 针对物业公司逆涨价物业费一事进行讨论 , 形成初步意见 , 现致函贵公司如下:
①我业委会从成立至今多次要求贵公司提供小区原始规划图 , 以对小区各部分归属进行划分 , 但是贵公司至今未提供 。 该规划图是贵公司与我业委会达成合作共识的基础 , 只有再此基础上方能与贵公司进行物业费费用谈判磋商 。
②近20年来 , 广大业主不否认贵公司的服务和付出 , 这么多年来 , 双方一直致力于改善和创造双方良好的和谐关系 , 但贵公司(主指美好人家服务中心)虚与委蛇 , 收效甚微 , 造成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重重 。 希望今后贵公司能真诚以待 , 合作发展 。
③在未征得业主签字和未经业委会授权 , 擅自对十九号楼涨车位管理费 , 请贵公司立即停止对十九号楼擅自涨价的侵权行为 。
④贵公司下属亚新美好人家服务中心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资质 , 故公布收支明细账目无效 。
⑤贵公司应提供近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后财务收支明细 , 应有法人资格的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公章 。 审计原则为谁受益谁审计的原则进行 。
⑥8号9号楼1层原为是商业用房 , 且原为业主活动中心 , 现在却成了私人房产 , 现已归个人所有 , 是否涉嫌违法违规出售问题?贵公司应将违规出售产生的收益划归全体小区业主 。 另幼儿园违规圈地 , 并对擅自拆除的水系景观进行恢复或进行等价赔偿 。
⑦属于小区业主分担的项目支出 , 必须事先公示征求业主意见 , 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 对于大额支出项目还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 由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 , 全程参与并监督 。 未经同意的项目 , 所产生的费用 , 业主大会 , 业主委员会一律不予认可 , 费用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 并绝不能转嫁业主 , 增加业主负担 。
⑧根据贵公司提供的人员花名册 , 发现贵中心员工配备不合理 , 管理人员职能重复 , 导致人员成本过重 , 造成管理成本过大 , 导致亏损不应转嫁于业主 。
⑨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应单独设立账户 , 贵公司及中心无权支配 。 该费用的使用应在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管理监督下进行支配 。 在经第三方审计后 , 确认物业亏损 , 该收入部分可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支付物业的亏损部分 。
⑩贵公司应把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 , 无论是否有收益 , 均应全部列出 。 请贵公司对以上收入进行明细公示并盖章确认 。 如业主共有部分幼儿园小院 , 通信基站、广告、两个消防通道的违建问题造成的收益 , 地下室人防工程是否公摊给业主 , 如分摊给业主 , 收益属于业主等等 。
11请贵公司提供小区水电气暖等支出的原始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水电费 。
以上为我业委会回复 , 请知悉!
亚新美好人家业主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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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创 关于亚新物业费涨价工作回复函】亚新美好人家业主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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