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鲟;保护;猎捕;动物;杀害;上海;提起;资源立法通过当天,长三角首例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案件嫌犯被提起公诉
东方网采访人员刘理5月15日报道:5月14日,上海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是全国率先对长江流域特定物种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开创了国内特有物种立法的先河 。
【中华鲟;保护;猎捕;动物;杀害;上海;提起;资源立法通过当天,长三角首例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案件嫌犯被提起公诉】采访人员今日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获悉,就在立法通过当天,该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犯罪嫌疑人邢某某提起公诉 。
该案也是长三角区域首例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案件 。
经查,2019年8月6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邢某某驾驶自购渔船从江苏省启东市连兴港出发,在没有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行至上海市崇明区佘山岛北面水域实施无证捕捞,并使用机轮劈水网进行拖网作业两次,捕获花鲢、鲈鱼及一只疑似中华鲟个体 。
邢某某将上述渔货物从拖网上取下时,发现该疑似中华鲟个体无活力但尚未死亡,即将该中华鲟鱼个体连同其他渔货物一并放入船上冰柜内进行冷藏,欲自行食用 。
8月7日凌晨3时许,其将船只停靠在本市崇明区陈家镇奚家港闸口处时被渔政部门查获 。经DNA及年龄鉴定,涉案中华鲟死亡个体全长60厘米、重1.87斤,年龄约为1龄-2龄,系幼鱼,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邢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采访人员了解到,除了提起刑事诉讼外,同一天,上海铁检院还提起了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因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所造成的国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
上海铁检院表示,检察机关对侵权人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损害国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本起刑附民公益诉讼,一方面是让被告人承担侵权责任,警示其他渔民 。另一方面也是为保护生态资源,建设美丽家园增添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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