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从“要不要”到“怎么管”,关于网络互助的七个终极讨论( 三 )


①感染新冠病毒后住院津贴300元/日 , ICU住院800元/日 , 身故互助金10万元
②不区分地区和年龄差异
③医护人员互助给付标准为普通会员的3倍
④每人的总分摊额度上限为200元
⑤优先给付住院津贴 , 身故金在津贴给付全部结束后统筹分摊
⑥计划到2020年7月31日终止 , 如疫情没有结束 , 届时征求会员意见自愿留存
到目前为止 , 加入计划人数近50万 , 共救助普通会员6人 , 医护人员10人 , 在途申请还在增加 。
从上例可见 , 该互助计划的很多规则都不符合保险的运行原理 , 比如医护人员风险更高反而给付标准是三倍 , 就没有按照风险概率与费率差别一致性原则执行 。 这是因为互助跟保险相比 , 具有利他属性 , 同时可以通过共识达成试运行期间的风险数据采集 , 从而为未来产品形态的固化提供基础 。
这种容错性 , 可以让保障产品市场有了一个试验田和缓冲地带 , 从而助力商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另一方面也可以与保险实现差异化 , 与保险形成互相补充 。
最后 , 互助可以成为保险的转化工具 。 保险公司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只有客户 , 没有用户” , 客户只是付费和合同关系 , 几乎很少交互 。
而互助会员具有社群归属、社群参与、频繁互动等特点 , 其交互频度远高于传统保险产品 , 而其中产生的行为数据可以为客户需求的精准识别提供助力 , 这是未来2-3年互助为保险业赋能的主要趋势 。
分析上述问题 , 是为了给未来的监管导向提供认知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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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 Today-
互助要不要刚性保证
非刚性辨析四益 , 未来走向分步骤刚性机制
互助与保险的最大差别之一 , 是互助模式不能由第三方平台提供刚性赔付承诺 。 这一点是这几年来我一直倡议保留的特点 , 也是互助业务所有演进逻辑的基础 , 否则互助将与保险没有任何差别 。
例如相互保险的监管框架就是因为保险公司出资人(主要发起会员)提供刚性赔付保证 , 导致其丧失了相互制的本质特点 , 从而无法演化出真正的相互保险 。
保留非刚性有四点好处:
一是从根本上区分了互助和保险的治理差别;
二是间接催生互助社群的自治机制 , 并强化会员教育的动因;
三是为保障产品创新预留了更灵活的空间;
四是给保险业务提供了退出机制的试点 , 从而避免杠杆过刚易折 。
但是是否永远保留非刚性呢?
肯定不是的 , 一个互助产品存续的时间越长、会员规模越大、累计付出的成本越高 , 会员对刚性保证的需求就越强 , 加上中国文化和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的传统 , 分步骤的向刚性机制过渡是互助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 具体如何实现 , 将另题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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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 Today-
是否限制互助的保障责任范围
基于互助反向创新功能分析 , 互助空间仍可期
目前主流的互助平台做的都是意外、医疗报销、大病给付型业务 , 因此一个讨论的议题就是未来的监管是否要限制互助的业务范围 , 聚焦在大病和医疗互助 , 目前国家明文支持的也只是医疗互助 , 可见一斑 。
根据前述对互助反向创新功能的分析 , 提请务必不要限制互助的责任形态 。 具体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社会及民众急需的保障形态 , 而保险供给尚不充分的(例如医疗互助) , 可以给予鼓励 , 有序发展;
第二类是目前保险市场缺失的保障产品 , 但是没有经过风险周期验证 , 建议不鼓励也不限制 , 规范其发起、宣传、教育和退出的形式标准 , 允许试错 , 防范风险即可;
第三类是保险市场已经基本饱和 , 用户覆盖度完整 , 市场竞争充分的业务形态 , 建议可窗口指导进行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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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 Today-
互助社群的治理机制
何以平衡运营平台、付费会员、受助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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