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湖南现“大头娃娃”:疑因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所致,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湖南现“大头娃娃”:疑因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所致 , 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奶粉湖南现“大头娃娃”:疑因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所致,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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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湖南郴州出现“大头娃娃” , 矛头直接指向一款名为“倍氨敏”实为固体饮料的“特医奶粉” 。
蓝鲸财经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 , 目前当地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 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 , 并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特别是婴幼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事实上 , 这并非是首例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 , 就在去年 , 青岛金大洋乳业便因此被罚238万元 。
业内人士认为 , 除了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监管 , 奶粉企业、行业协会也可以通过科普、培训等方式强化消费者认知 , 环环相扣 , 以此减少或避免上述事件重演 。
湖南郴州现“大头娃娃” , 调查启动
据湖南经视报道 , 郴州市永兴县多个儿童家长反映 , 孩子出现湿疹、发育迟缓、生长发育不达标 , 颅骨突出酷似“大头娃娃” , 还有拍头等异常情况 。 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 。 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 , 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 。
一位涉事家长向媒体反映 , 孩子在半岁多的时候查出是过敏体质 , 医生建议喝特殊的氨基酸奶粉 。 家长在当地一家连锁母婴店爱婴坊导购人员的的推销下 , 购买了倍氨敏“奶粉” 。 涉事产品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的“配方粉”在产品包装上同时标注“固体饮料” , 疑似冒充特医食品 。
也有家长质疑过倍氨敏包装上的“固体饮料”字样 , 但是店内导购人员向其表示“这是牛奶的另外一个简称” 。
【奶粉湖南现“大头娃娃”:疑因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所致,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一位家长在采访中表示 , 一喝就是两年多 , 喝了89罐 。 而据家长提供的一份体检报告显示 , (食用期间)12-18个月身高体重停止发育 。
目前涉事产品倍氨酸已在该母婴店下架 。
蓝鲸财经采访人员联系到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对方表示 , 目前该县已成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 , 对爱婴坊母婴店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 。 同时 , 该县对购买食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的婴幼儿 , 安排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 , 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 , 并邀请营养专家指导辅助性治疗 。 该县还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特别是婴幼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严厉打击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 切实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秩序 。
上述人员对采访人员表示 , 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并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大伟律师对蓝鲸财经采访人员表示 , 如反映情况属实 , 母婴店销售的“倍氨敏”特医奶粉未达到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的食品安全标准 , 所销售的“倍氨敏”特医奶粉不具有相应的营养价值 , 属于以假充真 , 产品存在缺陷 , 依照上述法条规定 , 母婴店及生产企业应当承担向消费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
李大伟同时指出 , 患童家长可采取诉讼的方式 , 向当时购买奶粉的爱婴坊母婴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本案件性质 , 建议准备以下证据:未购买前医院开具的医嘱证明;购买奶粉时母婴店开出的票据;支付凭证;所购奶粉及外包装、说明书、成分表等;事发后与母婴店或奶粉厂家交涉的证据材料(如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如果儿童食用涉案奶粉后出现身体异常 , 遭受了损害 , 则需要提交就医诊断证明及医疗费支付凭证等;以及其他证据材料 。
特医市场鱼目混杂 , 亟待进一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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