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啥使得“同性恋”成为了西方某些政客的消费品( 二 )
学术界认为,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能够左右人的性取向。个人以为当代学术界太偏重理论意义上的性取向,而对实际生活中的性取向是实践意义上的。在性取向问题上,我更倾向于弗洛伊德的结论,虽然他没有当代学术界这么先进的设备做支撑。其实,心理学本身是用自己的心去叩问众人的心,而不是用自己的手拿着仪器这支笔去勾画心的外形,从这个意义上看,心理学的顶级大师是佛陀,而非当代的实验心理学家。
从以上的学术置疑,我们可以引出这样一个对社会建构有着举足轻重价值的问题,就是人后天的生活环境与经验对人在性实践中的习惯与倾向有着十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比如,弗洛伊德所说人婴儿时期的经验对自己的性行为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
当代社会环境造就了同性恋的过度发展,使得许多仅仅是轻微同性恋倾向的人也选择了同性恋生活。然而,同性恋存在的核心本源是那些纯正的,个人性取向与审美取向都导致自己不得不选择同性恋的人群,如性谱理论所说。这部分核心层面的同性恋主要是其个人天赋决定的,是古来就有的社会现象,其在当代同性恋群体中的比例可能并不大,但却是同性恋合理存在的根本。因此以宗教教条为依据来拒绝同性恋生存空间的主张并不符合神对人的赐予。在现实意义上,同性恋并非是一个正确与错误的问题,这里没有是与非,而是哪个生活方式对社会环境更加有益,对个人幸福更加有益的问题。
如果承认社会生活与环境对人的实践意义上的性取向有重大影响的话,我们是否可以说,现在的众多女同性恋和性取向迷茫的人是当代这种荒谬性教育环境的受害者呢?同性恋是社会应该正视与重视的事情,但不是社会应该宣扬与赞赏的事情,再广泛一点,性生活是社会一直重视的事情,性生活的满足也是应该关照的事情,但是当代对性生活的过度吹捧是荒唐的,因为性是人类的关键问题,但性生活却决不是人类的关键问题。当代社会价值理论几乎将其视做了人生活的核心。
在同性恋群体中,有多少人是普通的异性性取向,却因为时下的宣传被忽悠进同性恋群体中了?相信在社会心理学界应该大致有关于这一问题的数据。这些人真的就很幸福吗?当代的西方主流声音基本被一种虚伪的政客心态占据了,人们总要表现出一种对同性恋群体的宽容,任何不利于同性恋的声音和置疑都不敢提出来,其实这种社会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他们在心底里还是有着各种各样的歧视心理。人如果有着对所有人无差别的爱,就会坦坦荡荡指出问题所在,而不担心别人会指责自己不够高雅和层次低下。
在当代,同性恋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在哪里呢?首当其冲的,世界各国会因为同性恋的增多而降低了人口增长的压力。其弊端何在?同性恋者是否比异性恋的人拥有更多的性伙伴而且更草率呢?如果答案为是,这会导致性病更易传播。而更根本的弊端在于,可以为父母的人拒绝担负这个责任了,这是资源的浪费吗?或者说是他们放弃了享用这种天赐的权利。我们再延伸一点,一些现代社会模式可能与同性恋对社会的影响有着异曲同工的作用。历来美国所吹嘘的国家父亲策略,在社会中的作用真的是利大于弊吗?这个政策造成大量单亲家庭,同时那些放弃为人父母责任的人需要寻找各种方式去消耗自己本应该付出给子女的那些过剩精力。世界通过贸易失衡养肥了美国,美国把这些过剩的财产用以承担国家父亲这个责任,而那些抛弃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们呢?就去世界各地寻求刺激,消费自然环境,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为自然制造垃圾。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贯通一体的,其核心所在,就是人是否有充分的自由与权利来寻求各种方法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爱情的范式
如前文所说,同性恋会否有另外一种模式呢?即自身阳刚的男性其性取向与审美取向倾向于阳刚呢?就是说阴阳配位这种普遍原则不再适用。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我倒觉得这样的同性恋者获得自己的幸福生活就容易得多,完全不需要被动同性恋一方放弃对本真异性的追求了。不过,现代心理学发现并不怎么支持这种阴阳配位失效的可能性。
这种失却阴阳配位原则的审美取向是否存在呢?若在性爱层面上看,很可能并不存在。但是,如果我们摆脱性取向这个被当代学术界附着在人精神追求上的东西时,会发现这样的审美取向或者精神追求取向完全是一个正常的普通不过的存在了。其最大的不同在于,这种取向已经不能称之为取向,因为其中根本没有什么阴阳两分的问题,而是阴阳归一的精神概念。这里又要归溯到古希腊以来的精神恋爱概念了,就是前文所提及的爱情在精神与性愉悦方面的分立。这种分立是很显然的,只是百年来平等纵欲政体将欲望的满足提高到了不应有的高度,所以性愉悦也就僭越到了精神之爱的位置上,所以人们将二者基本混淆了。这个问题我论述过许多次,此处不再赘言。如果从中国文化传统来审视,这个问题就更加清晰,因为精神层面的同道之谊在各种现象上都与阴阳配位的爱情完全不同,而伯拉图所谓的精神恋爱的问题是将性爱和精神追求混淆在一处了,也确乎是一种某个地域某个社会环境所造成的美丽幻想而已,就像他所描述的只能看到自己投影的人那样。古希腊提出精神恋爱一说,其发生原因在于其社会生活模式的特异性,我更倾向于中国文化对这一理念的定位。中国自古有高山流水的典故,用以指代精神追求上的知音,王勃所谓“钟期即遇,奏流水以何惭”,就是以此典故来夸赞在座主客诸君。而当代基本是用来形容爱情了,如果再用这个名词来形容朋友间的友谊,人们可能要怀疑你有分桃断袖的癖好了。而时下对高山流水的理解若放到古代宴饮场合来描述自己对某异性美人的爱情追求,非得被当成没有修养的人轰出来不可。中国传统理念中,精神追求与爱情毫无瓜葛,而古希腊将二者融合在一起讨论,这一现象我们姑且称之为爱情的范式。
精神追求的同道历来更为人所重。豫让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如果说,豫让的生命表达依然局限在狭隘的私义,那么古代中国志士仁人所表达的就是天地大义了。典型如刘备与诸葛亮之间的关系,刘备临终言:嗣可辅,辅之;不可辅,君可自任。这话被后代某些篡国者借用,只是话不由君主主动说出,而是由权臣胁迫说出。当然,有人会以为刘备是演戏,防止诸葛亮篡夺君位。其实不然,如果我们看刘备遗嘱的前半句就一目了然了: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成就大事。刘备欣赏诸葛亮是显然,为何要与当时的中国主体--魏国的皇帝相比,而且十倍于他。刘备的意思是他肯定能完成自己的政治理想,而且他完全具备做君主的潜质。刘备看中的是实现这个政治理想,而不是帝王之位落在谁手上。很显然刘备是从大义着眼,而非自己的子孙后代出发,才出此言。诸葛亮鞠躬尽瘁的思想基础,可能远不是“士为知己者死”的理念可以涵盖的,更像是一种政治道路和信仰坚决。关于这一点,中国历代史学论述比较详备。
爱情,从人类整体的角度看,其所具备的范式随时代与地域而异,这个范式并非全然由人的自然本性决定,很大程度上受文化与社会习惯所左右。十分明显的,当代的爱情范式与中国古代传统有着巨大差异。当代的爱情范式更加趋近于西方模式,而西方的爱情范式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于古希腊哲学思想。以柏拉图为代表的,用爱情一个概念来统摄性爱与精神灵魂共通所产生的知己之谊,进而后世学者认为只有具有哲学气质的人之间才会产生最纯粹的爱情。这个结论有些古怪,古怪之处不在于这种推论本身,而在于用爱情来统摄精神层面的知音之谊。我怀疑这样的爱情范式与古希腊的特殊社会生活模式相关,造成性愉悦的达成与精神知己的获得相伴生。具体来龙去脉,尚需文化史学界来回答。
精神追求与爱情之间有自然的重合吗?从纯理性上看,二者是分立的,但二者重合的特例也并非没有,只是不像人们想象得那样普遍。关于精神知己和性爱之间的分野,中国文化的定位更好,还是古希腊的定位更好?我这里主张的是中国传统理念,而从其他角度看,柏拉图的爱情观会否更胜一筹也未可知,这尚须请教于方家。但是当下对性愉悦的过分拔高,将所有亲密感情都往性愉悦上联系,则是很荒谬的。
苏轼的水调歌头在当代人来看,是一首绝世的爱情诗歌,尤其结语: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更被各文学人士奉为千古爱情经典,引用率可直拔头筹。然而,苏轼的这句话完全与爱情无关,这是他思念亲兄弟苏辙的话。如果谁要说咱大文豪对自己兄弟有同性恋情节,那是在理论与现实各层面上都讲不通的天大笑话。为什么?因为当代社会的爱情观是扭曲的,是过分依附于性愉悦和性放纵的,或者说,物质生产的超前发展导致了当代社会的愚昧堕落。
当代学术界将性取向归结为遗传因素,并认为后天的经验对性取向没有影响。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学者们依然迷醉于将系统的各组分分立开来的机械化逻辑分析研究。其中有两个比较显然的问题,首先是现实中人的性行为多受感情和社会环境多重因素的影响,而不单纯是简单地取决于基因层面的性取向。如果真的是基因层面的性取向决定了性活动的一切,那么同性恋中性取向没有逆转的那一方的性活动中岂不是完全悖于自己的性取向,从而生活在苦难煎熬中了。其二,人不单是在系统角度上与环境一体,即使在人的基因与遗传角度看,人与环境的互动演化速度也远快于理论界所猜测的。西方心理学界,弗洛伊德是第一大师,他所靠的基本是自己对社会与人心的敏锐洞察力,其中既有系统的思路,也有对人生命个体的逻辑思辩。后来的许多学者不然,多集中在人个体在基因层面上的静态研究上。性取向问题,许多学者执着于基因层面生物学层面的研究。其实人的性取向受婴儿时期的生活经验的影响极其深重,正如弗洛伊德所论。另外一个前人没有论述过的问题是,人实践意义上的性取向受价值观念的影响也极其巨大,在历史角度看,这种影响在人类宗法时代乃至当代可能是人类整体上对性取向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
关于女同性恋在古代宗法时期的存在,有学者提及在宫廷与尼姑庵中的情形。于是结论说,女同性恋是人类基因所决定的。我不反对基因对女同性恋的决定作用,但这一历史记载却不应该成为支持这个结论的证据。这种历史现象,如果真正存在的话,绝大的可能是受性饥渴煎熬的人用同性性行为来补足普通性行为的缺失而已。很遗憾,当时既无照片更无录像,那时同性性行为的模式与动作断与当代不同,在女同性恋中必然会充满着当时的性价值观念所界定的行为模式。而相对的,男同性恋的行为模式可能受当时价值观念的束缚要小得多。当代的女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模式可能更自由一些,但也并非完全来自于自我内心,受流行观念的左右也会很重。
一般来说,与自己的真爱生活在一起是一个比较奢侈的愿望。其中的主要障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神对人和社会的规定,人类社会的健康延续和发展首先需要的是仁爱和父母子女之间的慈爱与孝道,普通的夫妇之爱足以维护家庭,而情人之爱基本是无足轻重的东西,好听一点吗,就是锦上添花而已。人生于世,基本是在社会潮水中起伏漂流,万事遂愿是梦幻而已。相对应的,真爱的实现能给社会带来什么价值呢?俩人在一起相亲相爱永远不腻味?舒服是对二人世界的,对社会整体并不见得有多大价值。整体而言,神成全人的真爱所消耗的社会资源,与这种真爱给社会带来的益处并不对称。所以,从宏观角度看,真爱不是神给予人的生命追求。然而,一旦有了真爱,那又是弥足珍贵的东西,理应成全。从这个意义上说,爱神是必须尊重的,再高的俗世权利都不可僭越其上。第二个障碍是人性本身的局限,人本初的愿望一般都不是合理的,其判断也不见得正确,自己内心所谓的真爱,往往被各种主观欲念所扭曲,形成真爱的假象。时间久了才明白那完全是自己的想象。
中国的传统文化对爱情没有思辩分析透彻,所以对爱情的定位没有西方那么崇高。然而,中国文化的一种气质某种程度上补足了这个缺陷,相对于世界其他文化,中国人对教条的遵守没有那样的执着,而与此同时诸圣人也没有对爱情与性贴上恶的标签,更没有某些文明所标识的原罪标签。因为这样的状况,中国历代总有某些仁者,无论在野在朝,都有以心灵去感喟世间真情的能力。以孔子为例,当代人多以为孔子是古板的老夫子,与爱情无甚瓜葛,实际上这是巨大的误解。如前文所述,人世间能与个人真爱在一起的情况是很稀少的,当然孔子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比普通人的运气更好。他那句“唯小人与女子难养”可为佐证。这话当个牢骚可以,圣人也有发牢骚的时候,但这不是概括女性的话。然而,享受自己的爱情是一回事,欣赏别人的爱情是另一回事。在理解世间真情上,孔子则是另一个心理状态。孔子理解爱情这一抽象理念颇有深度,《诗经》中描述爱情的诗歌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与其他主题相比,可能爱情主题可能是最多而且对后世诗歌发展影响最重的。孔子对其定位是: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现实中,纯真的爱情往往被泛滥的淫欲混淆了,就像当代对爱情的理解方式。因为这样的现实情况,宗法社会矫枉过正,在禁欲和控制欲望方面多将爱情扼杀了。这导致人们对孔子的误解,而实际上孔子对本真爱情是推崇备至的。这样的态度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爱情观的最佳写照。后世的相关作品很多,此处不一一举例。个人比较推崇这样的爱情观,不将爱情当作人生的必需追求和理想,但用心灵感受爱情并欣赏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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