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就免除死刑?为什么广西奸杀案嫌犯二审改判

自首就免除死刑?为什么广西奸杀案嫌犯二审改判
(“百香果女孩”杨某燕)近日发酵的广西灵山“百香果女孩”事件 , 引发了社会强烈反响 。2018年10月4日中午12点左右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10岁女童杨某燕在售卖百香果后独自回家的途中 , 遭到同村男子杨某毅的强暴 , 后来更被杀害身亡 。案情细节骇人听闻 , 最近的审理结果却引起了争议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 杨某毅奸淫幼女 , 致人死亡 , 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 2019年7月12日 , 一审法院判处杨某毅犯强奸罪 , 处以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责令退赔32元给杨某燕的母亲陈礼言 。随后 , 杨某毅不满判决提出上诉 。 今年的3月25日 , 二审法院撤销其死刑判决 , 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并对杨某毅限制减刑 。据《红星新闻》报道 , 二审法院改判免死刑的关键原因是自首 。 杨某毅在其父亲的规劝、陪同下主动投案 , 如实供述 , 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自首的条件 , 能否成为从轻处罚的关键?随着事情引发的争议不断发酵 , 5月10日 ,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调卷审查 。自首就免除死刑?为什么广西奸杀案嫌犯二审改判
(5月10日 ,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调卷审查)恶性性侵犯和杀害事件近年来层出不穷 , 不断点燃公愤 , 对类似事件的判决处理 , 屡屡成为人们关注和热议的焦点 。该案件里 , 二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是否会减弱法律的震慑力 , 提高社会的生存风险?如何理解“限制减刑”?公众心目中所期待的“公正”应该是由谁来决定?种种探讨 , 都具有意义和价值 。 就此 , 南风窗采访人员采访了三名法律从业者和学者 , 他们分别是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马颜昕、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刘喆敏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业律师叶竹盛 , 请他们从多个方面谈谈该案中司法审判原则的问题 。01自首的争议南风窗:据报道 , “自首”是该案中改判死刑的重要重要司法考量因素 。 在过去的案例里 , 自首是否就意味着“免死金牌”?马颜昕:大众看一个案件往往凭借的是一种“道德直觉”;而法律的适用 , 并不是人们第一眼的道德直觉 , 而必定是与案件具体事实、证据、各项制度、细节环环相扣的 , 必须结合各方面制度背景综合考量 。普通人在影视剧里的刑审场所看到“坦白从宽 , 抗拒从严”几个字 , 不是简单的标语 , 背后有深刻制度内涵 。而自首比一般性的坦白程度更高 , 自首情节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 意在鼓励犯罪分子自首 , 增加社会的整体安全性 。当然 , “从轻”和“减轻”不一样 , 而是否“轻”、怎么“轻”也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的细节来具体进行规范分析和价值权衡 。着眼该案 , 假设杨某毅的自首事实成立(有部分传言说“自首”事实存在疑虑 , 待验证) , 这个法定情节的确必须被考虑 , 于法有据 。于理 , 如果自首或不自首 , 法律责任都完全一致 , 那就无法起到鼓励自首的制度作用 。 如果自首情节不能给带来减轻或从轻的判决考量 , 那么势必导致犯罪分子负隅顽抗 , 作恶到底 , 进一步增加犯罪分子的社会危险性 , 也增加了案件的破获难度 。司法适用是一个非常细致和系统性的工作 。 第一眼的道德直觉不能忽视 , 但绝不能只看这么一眼就判断一个人的生死 。 期待最高法的调查为公众提供更多细节和权威的信息 。自首就免除死刑?为什么广西奸杀案嫌犯二审改判
(广西高院二审刑事判决书)刘喆敏:“先自告 , 除其罪”为改造罪犯提供了路径 。在该案中 , 自首情节除了可能体现罪犯的悔过心理 , 起到的另一重要作用 , 是辅助案件的破获 。如果杨某没有自首 , 对案件事实的还原 , 侦破追诉 , 很可能还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 自首辅助司法机关更高效地找到原本难以找到的犯罪证据、让罪犯的罪行更具证据支持力 。我国《刑法》对于认定为自首的犯罪分子 , 明确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同时规定 ,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 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 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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