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超载货车在交警队办“月票”可以正常上路?娄底交警、路政多人被查

" 只要按月交一笔钱到检测站和交警部门 , 这两个部门就不会查处我们的超载车辆 。 " 这是娄底市金惠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惠公司)工作人员石小科在娄底交通运输行业摸爬滚打多年发现的一项 " 诀窍 " 。
这种按月交钱给检测站和交警的行为被石小科称之为买 " 月票 " 。 更有意思的是 , 石小科公司的车购买 " 月票 " 后都会在车门上统一喷 " 金惠 " 二字 , 娄底交警、路政相关执法人员见喷有 " 金惠 " 字样的车都会一律绿灯放行 。 近日 , 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石小科行贿案 , 在庭审过程中 , 石小科将其向交警、路政部门有关人员的行贿过程全盘交代 。
开绿灯, 购买 " 月票 " 后货车就可超载上路
2010 年 , 金惠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跑海螺公司的水渣和泰基公司的矿粉 , 每天都能运上几十车的货 , 物流生意较好 。 但此时 , 却遇到娄底路政和家检测站的治超执法人员经常查超载 , 几乎每天都有车子在泰基门口被抓 , 这对金惠公司运输业务造成了极大影响 。
" 路政方面我有关系 , 可以尝试去协调一下 。 " 金惠公司业务员石小科向老板凡雄光主动请缨 。 石小科建议 , 每月从公司名下挂靠的每台车中收取几百元的 " 协调费 " 交给路政和交警 。
" 只要司机同意 , 我就同意将协调费从运费里面扣除出来 。 " 凡雄光认为石小科没有向公司要钱 , 如果他协调好了 , 对公司也有好处 , 于是便同意了他的决定 。
和家检测站下面有五个中队 , 中队长分别是刘某军、王某辉、彭某、梁某、周某 。 上班后 , 石小科对关系较好的王某辉说好 , 要约上五位中队长一起吃饭 。
俗话说 " 饭桌上好谈事 " 。 吃饱喝足后 , 石小科将他的计划和盘托出:他愿意代表金惠公司每个月缴纳一笔费用给五个中队的其中一个中队 , 即俗称的 " 月票费 " 。 五个中队轮流收取并当场开具手撕发票后 , 石小科再给他们公司的各个货车司机 , 这样就不会查处他们金惠公司的超载超限车辆了 。
一番 " 博弈 " 后 , 五位队长默认 。 接下来 , 石小科便只要做好司机的思想工作了 。
不出所料 , 挂靠在金惠公司的车辆司机大部分都同意每月交 1300 元给石小科让他去协调 。 其中 , 800 元是向和家检测站协调的费用 , 500 元是向交警部门协调的费用 。
" 只要按月交一笔钱到和家检测站和交警部门 , 这样这两个部门就不会查处我们的超载车 。 " 石小科还要求他们公司挂靠的每台车的车门上喷 " 金惠 " 二字 。
果然 , 靠着 " 金惠 " 二字这个 " 免死金牌 " , 路政和家检测站的治超执法人员很少来泰基公司门口查违规 , 也没有听到司机反映被路政抓车的事情了 。
" 有时查车拦车时 , 看见印有‘金惠’字样的货车 , 一般放行 , 不拦不查 。 "" 查处‘金惠公司’的车超载问题 , 有时是降低处罚标准 , 有时免除处罚 。 "" 他们超载的数量都是以高速出口的过磅数据为准 , 没有再重新过磅 ......" 送了 " 协调费 " 后 , 娄底交警也基本没有再查过金惠公司超载的车辆了 , 即使有时候查到了 , 也只是扣下司机的行驶证 。 当石小科把协调费送去后就直接将证件给他 , 也没有作任何处罚 。
据统计 , 从 2010 年底开始到 2013 年过年 , 石小科交给交警费用的具体情况为:娄底交警直属一大队的五中队 14 万、六中队 7 万元、三中队 7 万元;娄底交警直属二大队一中队 14 万、二中队 7 万、三中队 14 万元 , 四中队 7 万元;娄新高速交警中队 2 万元 。
" 这些费用均以‘协调费’名义送给各个中队 , 而非中队长个人 。 " 石小科说 , 当中队长们收到 " 协调费 " 后不会直接发放给队员 , 主要用于各队工作期间加班、工作时的误餐费和宵夜 。
而对于和家检测站 , 石小科则分别以慰问金的方式送给五个中队 , 总额达 13 万元现金 。
2013 年 , 泰基公司关闭后 , 金惠公司没有什么业务 , 石小科就没有收这笔钱了 。
" 自从石小科没有收取协调费用后 , 路政又天天开始查公司的车了 。 "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货车司机说道 。
充当中间商赚差价终 " 翻车 " , 娄底交警、路政多人被查
2012 年下半年 , 金惠公司中了涟钢公司不锈钢运出加工标的 。 车辆需要从河南运输钢坯到涟钢加工成钢卷再运送到广东 , 石小科则负责组织 40 多台车的河南车队 。 由于担心车队超载被查 , 石小科再次念起 " 月票经 " 。
此时 , 石小科发现 , " 月票 " 不仅会为公司带来好处 , 自己也可以从中牟利 。 一方面 , 石小科与司机协商按每台车 800 元 / 月的价格收取司机方的协调费;另一方面尽可能降低 " 月票 " 费用 , 从中赚取司机所缴 " 月票 " 的差价 。
为了减少 " 月票 " 缴纳金额 , 石小科找到时任娄底市车辆超限超载和家检测站副站长周霞光商议每月按照保底缴纳 2 万元的方式交 " 月票 " , 承诺事后分钱给周霞光 , 周霞光同意并安排彭灿与石小科具体对接 , 石小科每月把交协调费给他的河南货车车牌告诉彭灿 , 彭灿负责在日常执法中少查或不查这些货车的超载超限 。
" 降低标准后 , 每个月至少能省 1 万元 。 " 一个星期后 , 石小科喊了和家检测站四位班子成员(即周霞光、熊明辉、李买元、王海波)一起吃饭 。 饭后 , 给他们每个人一个 1000 元的红包 , 四人都收下了 。
通过周霞光的站台 , 石小科在收到河南车 " 月票钱 " 六个月里一路畅通无阻 。 石小科称 , 他通过金惠物流公司用于和家检测站和交警部门的 " 月票 " 费中赚了一二十万元 。 事后 , 他也积极兑现当初的承诺 , 分四次交给周霞光和彭灿两人各 4 万 。
当然 , 在此期间石小科对另外两位班子成员也很 " 懂味 " , 分别送给熊明辉和王海波每人各 12 条 " 和气生财 " 香烟 , 每年春节、中秋 , 他还以拜节的名义共送给王海波现金 8000 元 。
2018 年 11 月 , 随着石小科被抓 , " 月票 " 事件东窗事发 。 2018 年 12 月 5 日 , 娄底市纪委监委、娄底市公安局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娄星区治超办常务副主任周霞光等 18 人立案并采取了相关强制措施 。
经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理 , 石小科犯对单位行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行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继续追缴被告人石小科违法所得 180000 元 , 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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