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影响上亿人!银保监会重磅文件发布( 三 )


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防控金融风险相结合 。 《办法》支持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贷款业务践行普惠金融 , 满足居民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 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盖面 。 与此同时 , 坚持问题导向 , 注重防控金融风险 , 提出全面风险管理要求 , 传导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贷款的理念 , 防止各类风险积聚 。
三是坚持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相结合 。 一方面 , 坚持审慎包容的监管态度 , 鼓励商业银行稳步探索产品和服务创新 , 不断提高自主风险管控能力 。 另一方面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压实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 。
三、《办法》定义的互联网贷款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将互联网贷款定义为“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 , 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 , 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 , 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 , 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 ”
根据上述定义 , 以下贷款不属于《办法》规范的范畴 , 仍适用现有授信、贷款等相关监管规制 。 一是线上线下结合 , 贷款授信核心判断仍来源于线下的贷款 。 例如 , 目前大多数所谓的线上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等 , 商业银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和预授信等实质风险评估环节均在线下完成 , 出于便利借款人和提高效率考虑将贷款申请及后续操作环节于线上完成 。 二是部分抵质押贷款 。 例如以房屋等资产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 押品的评估登记等手续需要在线下完成 。 三是固定资产贷款 。 因固定资产贷款涉及较多线下审查内容 , 不属于《办法》互联网贷款定义范围内的贷款 。
互联网贷款除应遵守《办法》规定外 , 也应遵守现有相关监管规制中关于授信、贷款等一般规定 。
四、《办法》对防控互联网贷款风险 , 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互联网贷款业务具有高度依托大数据风险建模、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 , 易出现过度授信、多头共债、资金用途不合规等问题 。 为有效防控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 , 《办法》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 。
一是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 , 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 , 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 。
二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 , 防止过度授信 。 商业银行应当全面了解借款人信用状况 , 并通过风险监测预警模型持续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 发现预警触发条件的 , 应及时预警 。
三是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 。 商业银行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 并精细化受托支付限额管理 。 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 , 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 , 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 如发现贷款用途违法违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 , 应当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 。
四是对风险数据、风险模型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出全流程、全方位要求 , 压实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
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建立数据统计与监测机制 , 并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等因素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 , 严守风险底线 。
五、《办法》在规范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方面提了哪些要求?
目前 , 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 有效规范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各类机构之间优势互补、提高效率 , 但部分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较为粗放 , 如没有建立全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机构资质存在缺陷、对合作机构的持续性管理不足等 , 引发银行声誉风险 。 为引导商业银行审慎开展与合作机构的合作 , 防止合作机构风险向银行传染 ,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统性的管理机制 , 提升其精细化管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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