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影响上亿人!银保监会重磅文件发布( 二 )


九、合作机构建立全行统一的准入机制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统性的管理机制 , 提升其精细化管理能力 。
一是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各类合作机构的全行统一的准入机制 , 并实施分层分类管理 。 商业银行应当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 , 合作机构资质应和其承担的职能相匹配 。
二是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签订的书面合作协议中 , 应明确合作范围、操作流程、各方权责、风险分担、客户权益保护等内容 。 合作协议应体现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原则 。
三是商业银行应当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与合作机构的信息、合作类产品的信息、自身与合作各方权利义务等 , 避免客户产生品牌混同 。
四是商业银行应当持续对合作机构进行管理 , 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合作机构无法继续满足准入条件的 , 应当及时终止合作关系 。
在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时 ,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自主风控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 , 避免成为单纯的资金提供方 。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 独立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 , 按照适度分散的原则选择合作机构 , 避免对合作机构的过度依赖;同时要求银行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总额纳入限额管理 , 并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 。
十、过渡期:《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 , 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 , 过渡期为《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 。 过渡期内 , 商业银行对照《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实施 , 存量业务到期自动结清 。 过渡期结束后 , 商业银行不得再发放或者存续违反《办法》规定的互联网贷款 。
银行互联网贷款突飞猛进
规模超万亿
目前银行在财报数据中并未单独披露互联网贷款数据 , 银行发放的个人贷款中 , 主要分为房贷、信用卡、消费贷等类型 。
据科技金融在线 , 以招商银行为例 , 其零售贷款主要分为小微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卡贷款等 。 工商银行的个人贷款分为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信用卡透支 。
银行网贷的单笔规模较小 , 互联网巨头也在和银行密切合作 , 大力推广网贷 , 这一业务的客户群里至少有上亿人 , 特别是在P2P整治大幅减少的背景下 , 银行网贷受众越来越大!
近年来 , 由于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与第三方合作模式发放的个人贷款越来越多 , 这部分贷款数据主要归纳到个人消费贷款中 。
建设银行2016年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873亿 , 到了2019年底 , 这一数据猛增到1896亿 。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随后就相关问题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以下为问答实录:
【中国基金报影响上亿人!银保监会重磅文件发布】一、制定出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 ,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 , 各类商业银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 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相比 , 互联网贷款具有依托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 , 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 与此同时 , 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
现行相关管理办法未完全覆盖上述问题 , 且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对客户进行线上认证 , 实际上已突破了面谈面签和实地调查等规定 。 因此 , 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 , 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 。
二、《办法》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办法》制定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已有数年发展历程 , 行业也积累了很多实践经验 , 《办法》将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纳入规范化轨道 , 促进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 同时 , 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趋势 , 抛弃一刀切的简单监管思路 , 原则导向为主 , 并预留监管政策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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