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信托新规征求意见:限制非标比例 有条件放开关联交易

财联社(上海 , 实习采访人员林汉垚)讯 , 5月8日 , 中国银保监会为规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发展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 《办法》的主要原则是坚持私募定位 , 强调买者自负 。 同时聚焦资管新规 , 加强产品监管、严守风险底线、促进公平竞争 。
有业内人士告诉财联社采访人员 , 该《办法》基本是按资管新规起草的 。 通道项目 , 比资管新规口径更严 , 资管新规只是禁止提供规避投资范围和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 。 而《办法》则进一步强化监管 。
同时 , 云南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王和俊表示 , 《办法》遵从了监管层关于引导信托业加速转型、提升服务水平的宗旨 , 一些业务空间的逐步打开 , 以及一些业务集中度比例的限制 , 均督促着信托公司尽快因应市场趋势 , 磨砺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 提升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
多个维度进行规定资金信托管理管理将更加规范
据了解 , 《办法》共5章30条 。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资金信托业务定义和管理原则 。 第二章"业务管理"主要明确信托公司的受托职责和经营规则 。 第三章"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主要明确信托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 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资金信托相关监管安排 。 第五章"附则"明确相关用语的含义 。
《办法》主要在三个维度做了重大规定 , 首先是关于合格投资人的问题 。 主要涉及认定门槛、数量限制两个方面 。 对于认定门槛 , 在沿袭资管新规的同时增加了三类合格投资者 。 《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要求资金信托必须面向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 , 且投资者不能超过200人 。
但是现行监管文件允许信托在单个投资者300万以上投资金额的条件下不受200人限制 。 此次《办法》是否废除了之前300万以上投资者不计数量的规定 , 不同人士有着不同的解读 , 王和俊认为《办法》并未去除此前规定 。
其次是关于资金运用的问题 。 《办法》按照股票、股权(未上市公司股票)、非标债权、债券(固收)、资管产品的顺序 , 做了依次规定 , 且规定多聚焦在集中度或者比例限制方面 。
另外 , 关于关联交易问题 , 相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禁止性要求 , 征求意见稿已然放开 。 《办法》要求单一关联主体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合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0%、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 。 自营资金参与单只集合产品不超过20%、合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
王和俊认为《办法》的利好影响主要聚焦在关联交易和标准化资产两个部分三个方面:即关联交易放开、封闭式资金信托放开单票持仓比例限制、固收类资金信托放开正回购融入资金功能 。
首先 , 关联交易放开 , 《办法》第二十七条三、四、五、六款明确要求信托资金不得运用于关联方、固有和信托财产不得交易、信托财产之间不得交易、不同信托计划不得投资同一项目 , 按照《办法》来看 , 上述限制均放开了 , 仅需遵守相应的集中度等限制要求即可 。
其次 , 封闭式资金信托放开单票持仓比例限制 , 使得定增、员工持股、配资等业务具备了合规的空间 , 有利于该类业务的复苏 , 但也要面对市场激烈竞争的局面 , 需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
第三 , 固收类资金信托放开正回购可融入资金 , 该规定对于债券类信托业务构成利好 , 使得信托产品作为载体跟其他资管产品具有公平的竞争条件 , 在主动管理债券投资业务、债券委外、代持业务等品种上均有促进作用 。
首次引入非标比例限制
王和俊表示 , 在三大利好的同时 , 《办法》也对信托公司业务做了一些比例限制 , 其中最重要、影响最大的是非标债权和自营资金参与的集中度限制 。 据财联社采访人员了解 , 这是信托首次引入非标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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