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医院见死不救先交钱再治疗延误患者瘫痪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见死不救 , 突破道德底线 , 坚持先缴费再治疗 , 不开通绿色通道 , 患者因为费用延误治疗 , 溶栓dnt90分钟 , 恢复血流灌注8小时余 。 致使汤龙英1、脑干梗死;2、闭锁综合征;3、瘫痪在床;4、吞咽功能丧失;5、语言功能丧失 。 汤龙英 , 女 , 汉族 , 1952年09月01日生 , 户籍住址:湖南省醴陵市黄泥坳82号7栋302身份证号430219195209011004 , 群力瓷厂退休职工 , 联系电话13974170460 。 事实过程:汤龙英2019年5月26日10时08分因头晕 , 说胡话送至湘东医院抢救 ,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 阿替普酶溶栓治疗失败 , 实行全脑血管造影检查术 , 支架取栓、球囊扩张术 , 住院29天 , 现出院回家瘫痪在床 。 2019年5月26日11时整在湘东医院挂号之后 , 湘东医院一直催缴医疗费用 , 因为事发突然 , 金额又高 , 家中汤龙英放置存折一时找不到 , 只好四处借钱缴费 , 最后竞然缴费100元的情况都出现了 , 可想当时湘东医院催缴多么迫切 。 5月28日因没找到存折 , 只好请邮政银行员工到重症监护室为昏迷中的汤龙英办理挂失 , 重新办卡之后 , 取出钱缴纳金额六万 , 致此缴纳押金七万三千五百元 。 湘东医院才罢休 。 (附件医疗费用总额 , 缴费记录明细)医疗文献记载:对于脑梗死也称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治疗原则是:“对疑似卒中的患者需要进行生命体征的估值 , 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 , 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可能的血管分布 , 随后立即进行影像学检查和相关试验检查 , 由于溶性治疗时间窗窄 , 应争取60分钟内完成上述评估、检查及给予治疗” 。 湘东医院诊疗过程中 , 11时入院 , 12时30分才开始溶栓给药 , 用时90分钟 。 (附件汤龙英急诊病历11时入院 , 病历护理记录单12时30分溶栓)医疗文献记载 , 时间就是大脑 , 时间就是生命 , 血管内治疗患者中发病至再灌注时间越短 , 则预后越好 。 血管开通前的任何延误都会导致预后的恶化;开通速度越快 , 预后结局越好每延误15min , 预后良好的概率下降10% 。 发病至再灌注时间超过347min时 , 静脉溶栓桥接机械取栓的获益并不优于单纯静脉溶栓 。 汤龙英溶栓没成功 , 介入取栓费用更多 , 湘东医院又停了下来 , 缴费 , 汤龙英家属一时半会哪里凑六万元 , 已经缴一万二千元了 , 汤龙英生命危在旦夕 , 湘东医院最后同意把身份证医保卡押在医院 , 先做手术 , 介入手术完成时间离入院时间9个小时 。 (附件汤龙英介入手术结束时间)为什么说湘东医院见死不救?医院见死不救就是违法犯罪央视国际www.cctv.com2007年04月01日 16: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最近在2007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 “医疗机构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 , 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 。 ”他说 , 医院急救欠费问题不能成为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 , 医疗机构应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 , 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 , 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 。记得去年这个时候 ,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也强调说 , “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 , 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 , 绝不允许见死不救 。 ”众所周知 , 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是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天职 , 既为天职 , 就意味着医院绝不能因病人无力支付费用而拒绝救治 , 绝不能把病人缴费作为救治病人的前提条件 , 绝不能颠倒“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次序 。 正如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所言 , 虽然现实中医疗急救欠费问题比较严重 , 但解决欠费自有其他办法和途径 , 不能与救治病人形成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 , 不能因为要解决欠费而使救治病人受到影响 。 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 , 却需要卫生部负责人三令五申反复强调 , 实在令人感慨系之 。既然明确了“先抢救、后缴费”、“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 , 那么 , 鉴于“先缴费、后救治”已经成为一些医院的潜规则 , 病人因无力付费延误救治而死亡的恶性事件一再发生 , 当务之急是必须确定医院见死不救行为的性质 ,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其次才是为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寻找良方 。 事实上 , 对于第二个方面的问题 , 从政府主管部门到社会各界已经想了很多主意 , 并且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思路 , 如卫生部长高强表示 , 属于救助对象的 , 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 , 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同时地方财政应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 相较之下 , 对于第一个方面的问题 , 却普遍存在着认识不清、查处不严和治理不力的现象 , 这正是医院见死不救行为屡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将医院见死不救称为“违规违法行为” , “违规违法”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 , 应当及时转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 , “对急危患者 , 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 ”这些规定都具有毋庸置疑的法律效力 。 但是必须指出 , 医院见死不救行为的危害和性质有时并不止于此 。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 , 造成严重后果”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 ,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一些医院和医务人员认钱不认人、见死不救 , 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严重不负责任 , 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 其行为已经上升为犯罪的性质 , 必须严格依法惩处 。几年前曾有人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见死不救罪” , 以惩罚医院、医务人员以及其他履行特定职务或承担法定义务的机构和人员见死不救的行为 。 其实 , 对于医院和医务人员等特定主体的见死不救行为 , 依据现行《刑法》等法条就能够予以惩治 , 现在缺少的只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 只有法律真正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 , 医院一旦因坚持“先缴费”而延误患者救治造成严重后果 , 医务人员或医院负责人就要被判刑坐牢 , 才能坚决杜绝医院见死不救的违法犯罪行为 。 国家卫健委多次强调不能因为费用延误治疗 。 先缴费、后救治已经成为湘东医院的潜规则 , 病人因无力付费延误救治而致残 。 为什么说湘东医院突破道德底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号(十一)加强急诊力量 。 加强急诊与院前急救的医疗信息共享与医疗服务衔接 , 不推诿、拒诊急诊患者 。 根据急诊需求变化规律 , 合理调配急诊力量 , 在急诊量大的夏季和冬季 , 配备急诊加强班 。 落实应急救助制度 , 对于需要紧急救治 , 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 , 要及时救治 ,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 防止发生突破道德底线情况 。 (十二)及时救治重患 。 实行急诊患者按病情轻重分级分类处置 , 对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急危重孕产妇、急危重老年患者、急危重儿科患者 , 开通绿色通道 , 先救治、后缴费 。 加强急诊与临床科室间的衔接 , 需住院患者及时收入院治疗 。 医疗机构应为在短时间内发病 , 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危及患者生命的危急重症患者开通绿色通道 , 其中包括患者汤龙英这种急性心脑血管疾病 。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卒中中心绿色通道制度》都是国家为整顿医疗秩序 , 维护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 , 其他医院在辩解医疗延误时经常提及"按照急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开通了绿色通道收入院治疗 , 并不存在延误治疗的情况" 。 湘东医院明知不开通绿色通道会产生医疗纠纷 , 一意孤行见钱才治病 , 患者汤龙英因费用延误治疗 。 湘东医院为什么不开通急诊绿色通道或卒中绿色通道呢?湘东医院2017年7月2日正式成为中国卒中中心联盟授牌医院 , 完全有能力在医疗技术上给予患者最大的帮助 。 2019年5月26日汤龙英缺血性脑卒中后 , 她和她的家人按照医疗纠纷解决程序一步步走下来 , 走得好艰难 , 没有效果 , 时至今日已经快一年了 , 只好公之于众 , 望大家转发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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