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儿子能批宅基地女儿却不能?
拆迁时儿子能批宅基地女儿却不能?一电视节目案例引发争论北京卫视近日播出的最新一期《向前一步》节目中 , 一件“拆迁时女儿是否能同等享受补偿政策”的案例引发舆论争议 。公开资料显示 , 《向前一步》每周日21:05在北京卫视播出 , 是北京广播电视台推出的一档促进市民与公共领域对话的节目 , 该节目“在北京城市发展进程中搭建起沟通和解决的平台 , 为城市管理者充分阐述公共政策、寻找城市最大公约数、达成共识、共同发展创造条件” 。引发争议的这一期《向前一步》播出于5月3日晚 。北京卫视官方微信公众号在事先发布的节目预告中称:“未来 , 北京地铁22号线将从平谷区马坊镇穿过 。 这里几个村落正在进行的拆迁工作 , 成为地铁建设的关键一环 。 征拆工作启动后 , 签约率已超过98% , 尚有9户未签约 。 本期《向前一步》春节前走进平谷区马坊镇 , 进行实地录制 , 现场与未签约村民展开对话 , 希望化解村民心结 。 ”节目中 , 提出质疑的蒋里庄未签约村民刘先生认为 , 自己25岁的女儿和21岁的儿子符合相关拆迁补偿规定 , 但女儿申请宅基地的诉求一直未得到解决 。
据《马坊镇中心区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二期)宅基地认定办法》规定 , “奖励期结束之日前 , 一宗宅基地上有两个及以上儿子 , 均未审批过宅基地、不存在宅基地买卖情况 , 且均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其中一个儿子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年满22周岁) , 可另享受购买回迁面积190平方米定向安置房的权利(一套115平方米和一套75平方米楼房) 。 ”栏目介绍称 , 根据拆迁补偿方案规定 , 在2020年1月8日24点奖励期结束前 , 刘先生家的补偿款总计将扣减超过60万元 。
在刘先生看来 , 一儿一女与两个儿子的情况是一样的 , 既然法律规定男女平等 , 为什么女儿不能享受政策 。 他认为 , 这是“男女不平等 , 剥夺了妇女的权利” 。对此 , 平谷区马坊镇土地科科长郭再宽在节目中提出了“农村新批宅基地历来都是以男方为主要指标”的观点 。 他认为 , “因为女方一般情况下结婚了 , 到男方(那边)去 , 女方已不在这儿生活了 。 所以说男方批了(宅基地) , 女方就不再批了 。 ”
媒体评论员程立耕继续反驳刘先生称 , “你光问你闺女 , 那你儿媳妇她们家咋没问他们闺女有没有(宅基地)?这都是一个道理 , 村里绝不会把宅基地随便批给所有人 , 因为宅基地对于全村来讲都是稀有资源 。 ”
律师陈旭则解释道 , “具体到这个宅基地的分配 , 我们要参照公序良俗 。 如果了解农村宅基地政策的话 , 在几千年的传统生活习俗中 , 它就是这样……一直沿革下来的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给男方(分配宅基地) , 女方一般情况是外嫁 , 符合政策的话女方家庭也一定会有一块宅基地 , 这个方案是很人道、很合理的 。 ”
媒体评论员石述思更是指出 , “男女退休年龄有过一个有趣的争议 , 女人早退休 , 很多人说不公平 , 但当时国家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偏重于重体力劳动 , 让女的先退休 , 导致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女人的寿命在北京要高于男人好几年 。 你说这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节目总结称 , “马坊镇中心区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宅基地确认工作由六方小组(镇政府、村委会、拆迁公司、评估公司、测绘公司、城谷恒泰公司)进行 。 本次拆迁并非没有给特别情况留有商讨空间 , 六方小组可针对每一宗宅基地进行审定评估 , 采取一票否决制 。 如果诉求通过六方审定及公示 , 就可以补偿 。 但是 , 刘先生为女儿多要一宗宅基地的诉求并没有通过六方认定 。 ”节目播出后 , 随即在微博、知乎、豆瓣等网络平台引发热议 。 不少网友认为上述节目中地方官员、律师、媒体评论员的观点违反了《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 , 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等规定 。面对网友的质疑声音 , 律师陈旭5月5日8时28分在其认证微博进一步解释称 , “农村宅基地之所以一般情况下只分给男性农民 , 那是因为女性农民是随同样为农民身份的男方享受宅基地使用权 。 如果说本村的女性农民要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 除非是倒插门女婿也在本村生活 。 至于什么情况符合倒插门女婿身份 , 请您去百度搜一下就有答案了 。 ”事实上 , 如何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由来已久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 , “宅基地分男不分女”在全国农村曾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据《人民法院报》2019年11月报道 , 全国妇联委托农业部农研中心在固定观察点所做的抽样调查显示 , 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 , 在我国北方 , 这种情况更严重 , 这个数据更是达到99% 。上述报道称 ,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 从土地承包权衍生出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 , 土地征用补偿收益等财产权益 , 也是许多农村妇女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 。 因此 , 在这一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过程中 , 必须让农村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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