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发6张照片给网友,得5000元感谢费,大学生因此获刑7年,你怎么看?

【『李某』发6张照片给网友,得5000元感谢费,大学生因此获刑7年,你怎么看?】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发6张照片给网友 , 得5000元感谢费 , 大学生因此获刑7年 , 你怎么看?
发6张照片给网友 , 得5000元感谢费 , 大学生因此获刑7年 , 你怎么看?
某某市一大学生发给了网友六张照片 , 之后得到了5000元钱的感谢费 , 后来被判了七年 , 对此你怎么看呢?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个话题来看看具体案例 。
上海市某大学生李某 , 非常喜欢摄影 , 学校的同学们对他的摄影技术也非常满意 , 现在 , 他已经是摄影协会的会长 , 走在路上 , 李某见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会拍下来 。 因此 , 李某也在网上做了摄影交易 , 他兼职帮别人拍照 , 每个月都可以解决生活费的问题 。
这天 , 到了暑假 , 李某提起行李回到了家 , 对母亲说要去打暑假工 , 母亲坚决不同意 , 还让他只管好好读书 , 于是 , 李某只得留在家里 , 每天在周边拍拍景物 , 给邻居拍拍照 。 李某对军事方面的东西很喜欢 , 便浏览了很多军事害网站 , 并加入了一个军事爱好者聊天群 。
『李某』发6张照片给网友,得5000元感谢费,大学生因此获刑7年,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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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聊天时 , 李某突然无意说 , 自己家附近正在建一个大型军用码头 , 自己拍了一些很好看的照片 , 说者无意 , 听者有心 , 群里罗某和李某聊了起来 , 这天 , 罗某说想看看码头的雄姿 , 让李某从近处三个不同角度拍三张照片 。
李某便马上拍了三张照片发给罗某 , 罗某给了李某二千元钱作为感谢费 。 过了一段时间 , 罗某让再拍三张照片 , 李某照办 , 又收到罗某三千元感谢费 。 最终 , 李某被抓获 , 经查 , 李某接受间谍机构任务 , 收集军事情报 。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 , 情节有出入 , 已做增删 , 仅供法律探讨 。
有人说这不是明显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吗?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什么?
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 情节严重的行为 。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
据刑法的规定 , 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 , 才构成犯罪 。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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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 这时 , 也有人说 , 还有明显的间谍罪 , 那么什么是间谍罪呢?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 或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的行为 , 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安全 。 根据刑法的规定 , 间谍罪是行为犯 , 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 , 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 , 即构成本罪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 , 危害国家安全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 犯本罪的 , 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 , 可以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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