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对“看门人”监管加码:节前四家券商收罚单,或在分类评价中被扣分


每经采访人员:王砚丹每经编辑:何剑岭
【每日经济新闻】对“看门人”监管加码:节前四家券商收罚单,或在分类评价中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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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新证券法下 , 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 , 肩上的责任比以往更重 。 “五一”节前 , 信达证券、广发证券、湘财证券和东海证券四家券商收到了监管罚单 , 市场的目光再次聚集在券商合规问题之上 。
值得一提的是 , 由于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涉及的区间为上一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 , 临近截止日期收到罚单 , 可能对上述4家券商2020年度分类评价产生影响 。
所收罚单涉及多个业务条线
从具体明细来看 , 四家券商所收的罚单主要涉及经纪业务、资管业务、新三板等条线 。
4月30日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布对信达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书显示 , 信达证券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 , 因此被罚款280万元 。 同时 , 时任信达证券合规总监的吴立光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被罚款8.1万元 。
东海证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 。 4月29日 , 东海证券发布公告称 , 公司在2014年至2017年资产管理业务展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业务开展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二是风险控制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三是信息披露不及时 。 因此 ,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东海证券采取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 , 自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
湘财证券哈尔滨中山路证券营业部则因对客户的不当表述 , 以及未能在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而收到黑龙江证监局罚单 。 不过 , 这一罚单在2月收到 , 4月30日才由黑龙江证监局在网站上公布 。
黑龙江证监局发布的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 , 2018年9月 , 湘财证券哈尔滨中山路营业部向客户葛某金推介云南信托·云涌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 , 未能在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过程中对葛某金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工作入职时间、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家庭年均收入和投资经验等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慎评估和审核 , 在未能充分了解客户信息的情况下向葛某金销售了该产品 。 另外 , 营业部员工通过微信向客户殷某燕介绍云南信托·云涌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 , 存在“该产品兑付没有问题 , 唯一的风险就是提前结束 , 提前结束的话也会按照年化8%计息并兑付”等不当表述 。
黑龙江证监局指出 , 上述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 , 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淡薄 , 在代销金融产品过程中未能充分了解客户信息、评估投资者适当性、说明金融产品的主要风险 。 因此决定对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广发证券则在担任中铁宝盈广发新三板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财务顾问过程中 , 存在对相关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不够审慎、内部业务授权管控不足等四项内控管理不善的违规行为 。 因此 , 广东证监局对广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指出公司应不断健全内部控制 , 切实加强员工执业行为管理 , 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 并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
有券商已在同一件事项上再次“翻船”
值得一提的是 ,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查阅过往资料后发现 , 上述监管文件暴露出来的可能本身就是券商内控容易出问题的环节 , 因为券商有时候会在同一件事上“翻船” 。
如信达证券2019年3月也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规行为而收到罚单 。 当时的公告显示 ,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 , 信达证券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未按照相关要求 , 制定或修改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 , 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因此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处以人民币48万元罚款 , 2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 , 与本次收到的近300万罚单有类似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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