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恒泰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半年内已是第二起员工遭罚事件;2019年净利大幅增长,但或与起点较低有关( 二 )


张超作为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员工 ,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另外 , 去年恒泰证券还曾因庆汇租赁一期ABS违规而被辽宁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经查 , 恒泰证券作为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 , 未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 即存在部分尽职调查过程未严格执行程序 , 部分访谈未制作访谈记录 , 尽职调查底稿访谈记录不完整 , 部分访谈仅有录音、未经被访谈人签字等问题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辽宁证监局指出 , 恒泰证券应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 加强项目质量控制 , 强化合规风控管理 , 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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