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普法』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什么原则


来源:找法网
【『灵寿普法』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什么原则】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 , 所以为了更好的解决医疗纠纷 , 可以向医学会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 那么 , 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什么原则?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多久?一、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什么原则1、依法鉴定原则 。
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 , 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 。 违反依法鉴定的 , 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 。 2、科学鉴定原则 。
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 , 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 , 作出鉴定结论 。 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 3、独立鉴定原则 。
应以事实为根据 , 以法律为准绳 , 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地进行鉴定;鉴定人自己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 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 4、合议制原则 。
鉴定组人员应为单数 , 鉴定结论应当半数通过 。 但鉴定过程应如实记载 。 5、两鉴终鉴原则 。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 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是终极鉴定 , 当事人不得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 。 但可以依法提起相关诉讼 。
『灵寿普法』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什么原则
本文插图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 , 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
2、病员死亡的 , 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 其中尸检的申请 , 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 , 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 ,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 , 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 , 向人民法院起诉 。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 , 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 , 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 ,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 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 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 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主要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 , 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 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 , 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
7、召开鉴定会 , 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
8、专家讨论 , 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
9、若不服鉴定报告 , 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
以上是关于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什么原则的相关内容 , 在进行医疗鉴定时需要遵循依法鉴定原则、科学鉴定原则、独立鉴定原则、合议制原则以及两鉴终鉴原则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