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思:尊重他人自由恋爱和婚姻的权利

我反思:尊重他人自由恋爱和婚姻的权利
文/王正方我反思:尊重他人自由恋爱和婚姻的权利

16年前 , 杨振宁博士与翁帆小姐结婚了 。男丧妻而未娶 , 女离异而未嫁 , 自由恋爱 , 结婚了 , 这是再平凡不过的事情 , 算不得新闻 。 然而 , 杨博士当年82 , 翁小姐28 , 耄耋老者有幸抱得美人归;加之杨博士携小夫人频繁出镜 , 高调应对采访 , 轰动华人圈 , 自然成了华人世界的热门新闻和热议话题 。后续报道与热议发酵好些年 , 多是对“老少配”的揶揄、嘲讽、戏谑、起哄或妄议 。真没想到 , 我这个自以为理性且不喜起哄的老家伙 , 竟然也卷入其中了 。我曾撰文《现代聊斋:婚姻奇闻茶谈录》:“欧老师道:‘杨博士成亲那阵 , 消息一出 , 喔唷 , 不得了呀 , 轰动了媒体!老少配的二人照 , 成为头条 , 雷得网民惊叫唤 。 围观呀 , 怪叫呀 , 议论呀 , 玩笑呀 , 挖苦呀 , 那个阵仗呀 , 硬是大嘞!有个老几开的玩笑 , 也真他M的太出格了 , 说啥子杨博士的荷尔蒙实在了得 , 现在而今眼目下 , 华人雄起来啰!”“尤老师接过话头:‘网上说 , 杨博士踌躇满志地说 , 翁小姐是上帝赐给他的礼物 。 他带着小夫人满世界炫耀 , 一副‘人无我有’的得意神情 , 好不风光啊!——哦哟 , 老夫聊发少年狂 , 哈哈!哈哈!”“欧老师接下话茬 , 高声嚷道:‘我说哈 , 有些事呀 , 合法又合理 , 有些事呀 , 合法不合理 , 还有些事嘛 , 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 像你我这号人的婚姻 , 是合法又合理;杨博士的婚姻 , 就是合法不合理;至于那个60多岁的W老先生(据说叫翁YG)与18岁的Y妹崽的婚姻 , 那就是既不合法又不合理——18岁嘛 , 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得嘛!”“我忍不住也开了腔:‘我不是说“老少配”都要被人嚼舌头哈 , 我们单位70老翁陈老师娶了个28岁的成都金堂女子;人家陈老师人品好 , 全校师生对他尊敬有加 , 无一人说三道四 , 这就是鲜明对比嘛!’”此文在网上发表后 , 网友又是一阵戏谑、非议或妄议 , 有人甚至联系到他的道德人品 。你看我这人 , 自以为还算有点学识和眼界 , 怎么居然变成一个小市民和长舌妇了呢?前年我收到友人QC先生从美国发来的一篇长文 。 此文理性地批评如此非议之风;批评的依据 , 却是杨教授在科学上的杰出贡献和在回国后的努力工作以及突出成绩等等 。此文不无道理 。 杨博士科学有功 , 成为物理学诺贝尔奖获得者 , 已是物理学上一个有记载的历史人物 , 我不得不肃然起敬 。 你想啊 , 再过几十年 , 除了他在科学上的成就以外 , 谁还记得他的其他方方面面呢?然而 , 科学上的杰出成就与自由恋爱婚姻的权利 , 毕竟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两码事;因此 , 愚以为此文在立论的逻辑上 , 颇有不足 。尽管如此 , 我还是启动了对我那篇戏谑文字的理性反思 。我反思:尊重他人自由恋爱和婚姻的权利。我反思:尊重他人自由恋爱和婚姻的权利

首先 , 杨博士与翁小姐的自由婚姻是合乎《婚姻法》的 。 合法婚姻 , 乃国民自由权利 , 本当尊重 , 毋庸非议 。杨博士并没有像某些贪官那样 , 利用金钱和权势勾引有夫之少妇 , 先行强奸 , 再行利诱 , 让其为自己当秘书 , 再把她变成自己的夫人或如夫人 。 这种人在建政初年叫做恶霸 , 是要枪毙的 。杨博士没有像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那样 , 包养140多个小三 , 三宫六院满天下 , 小妾美姬遍宇中 。 杨博士 , 也没有像原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张小川那样 , 拥有情妇70余人 , 并将其中多人提拔到重要工作岗位 。 我们为什么不对这些贪官恶吏违法乱纪伤风败俗的所谓恋爱婚姻和男女关系大加揭露、挞伐、批判和嘲讽 , 却一窝蜂地去嘲讽终生研究物理学的教授的合法婚姻呢?其次 , 杨翁的婚姻也是建立在自由恋爱而产生的真实爱情的基础上的;建立在真实爱情基础之上的婚姻,即合乎道德 , 也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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