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心结”在于化解 纠纷止于“事了”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 家事案件往往涉及家庭隐私 , 案件查明事实难、举证难 , 同时这类案件涉及夫妻、未成年子女、双方父母等当事人及近亲属 , 一旦处理不好 , 往往会给本已有矛盾的家庭带来更大伤害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心结”在于化解 纠纷止于“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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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心结”在于化解 纠纷止于“事了”】这是刚刚发生在河西法庭离婚纠纷调解过程中的一幕:一对夫妻一会儿相互指责争吵不休 , 一会儿互不理睬 , 针尖对麦芒 , 谁也不让谁 。 由于没有分家析产 , 男方认为 , 自己要养活一家人 , 还要负担贷款债务 , 没有财产可以分割 。 而女方则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操持家务 , 赚来的收入理应有自己的一份 。 案件中的原告有着比较特殊的家庭环境 , 其父母已经年迈 , 姐姐和弟弟都是智力残疾 , 生活不能自理 , 加上妻子和两个孩子 , 一家八口人居住生活在一起 。 被告从化隆县嫁到格尔木后的最初几年 , 这个特殊的家庭被夫妻二人照料经营的富有生气 , 男方外出挣钱养家 , 女方则在家中照顾老人及丈夫生活不能自理的姐姐、弟弟 , 还有自己的两个孩子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夫妻间出现互不信任和尊重 , 夫妻感情面临危机 , 妻子多次离家出走 , 使他们原本和睦的夫妻关系已无法维系 。 经法官多次沟通 , 女方愿意从化隆原籍赶来法庭接受调解 。 在调解中 ,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这对夫妻感情变化过程及这个家庭的真实情况 , 法官与双方的母亲见面 , 并让她们全程参与调解沟通 。 怀着悲悯的心情 , 在坦诚的调解氛围下 , 感人的一幕发生了 , 女方表达了体恤原告父母体衰、姐姐弟弟智力残障需要扶养的事实 , 体谅这个特殊家庭面临的困难 , 男方亦表示不再坚持让女方净身出户 , 要尽力给女方经济补偿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心结”在于化解 纠纷止于“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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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双方在解除夫妻关系、财产补偿及两个孩子抚养方面都达成了合意 。 充分考量实际后 , 为了达到“事了”的目的 , 法官要求男方将28000元补偿款交到法庭 , 并要求男方把女方同意抚养的次子带至法庭 。 双方当事人履行完调解程序后 , 男方把补偿款现场交付给女方 , 女方抱着4岁的次子与家人离开了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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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 , 这件普通的离婚纠纷圆满结案了 , 原告将财产补偿款当场交付给被告 , 并将次子交给被告抚养 , 既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 又减少当事人因不履行法定义务提起申请执行的可能 , 体现了“事了”止争价值 。 更重要的是法庭对他们处分权的尊重和对案件“事了”的不懈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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