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可享九折到九五折优惠

根据武汉市在4月20日公布的
最新支持个体户复工复产的措施内容
疫情期间
武汉个体工商户
在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
能够享受到九折到九五折的优惠
优惠持续到2020年6月30日
电费
按照《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 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
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 , 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 。
3-6月份优惠电费部分将在当月交纳电费时直接扣除 。
居民电价电量、农业生产及贫困县农排电量均不执行阶段性用电优惠价格政策 , 供电公司在计算应收电费时 , 按用户用电计量装置装设情况 , 或按各类电价定量、定比情况对居民、农业生产用电部分电费按原标准收取 。
目前 , 供电公司已经优化了短信账单策略 , 调整电费票据账单内容 , 将正常电费与折扣优惠分开列示清楚 , 确保用户优惠信息透明 。 个体工商户可以注册绑定“网上国网”APP , 在线获取电费账单与优惠信息 。
另外 , 2020年1月至6月 , 供电公司对个体工商户采取“欠费不停供”措施 , 且账务系统取消了违约金计算功能 , 直至疫情结束3个月内 , 不会收取个体工商户电费违约金(滞纳金) 。
燃气费
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 , 生产经营用气价格下调10% , 每立方米降至3.235元(其中 , 2020年2月22日至3月31日期间 , 用气价格降至每立方米3.211元);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 用气价格降至每立方米2.785元 。
水费
从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 武汉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下调10% , 每立方米降至1.908元 。
【武汉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可享九折到九五折优惠】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发:黄伟
审核:张磊
微博:@湖北日报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


    推荐阅读